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等政策

发布时间:2020-05-09 07:10: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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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等政策(一)补贴类型: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补贴对象: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滨州市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滨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有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3.符合条件的,两项补贴可同时申领。(三)补贴标准: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3.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为准。(四)申领流程:1.申请:由本人申请,或由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2.初审:由乡镇(街道)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初审,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3.复审:初审通过后,申请材料报县级残联复审,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4.终审:复审通过后,申请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终审,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状况审核。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10a9dc6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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