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3-10 19:36: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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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财会[2008]71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10.17

【实施日期】2008.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财会〔200871号)

叶伟荣、徐南娟、刘军、朱新风、岑明薪:

你们关于设立广州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叶伟荣、徐南娟、刘军、朱新风、岑明薪等5人发起设立广州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广州永道会计师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e848fde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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