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调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23 05:40: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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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文件

津工大[2011]115
签发人:赵宏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排课和调课的管理规定
2011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充分、合理地利用和配置教学资源,科学、合理地组织和调度教学活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排课
第一条排课即编排课表。课表的编排以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教学任务书和学校教学日历为依据。作为学校教学活动运行的指令性文件,课表一经确定任何部门和教师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充分理由需要调课者,须按本规定履行调课手续。
第二条排课应综合考虑课程性质、学生、教师、教学资源等各种因素,进行优化组合,兼顾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的合理性。排课的基本原则如下:

1

每周内学生班级课程的安排要相对均匀和连续。以每2学时为一单元安排课程授课时间,每个教学班级每天上课不宜超8学时;以讲授为主的课程,一天内同一上课班级同一门课程不得连上4学时;周学时4学时以上(含4学时)的课程,原则上每两次课之间隔天安排;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采用单双周的排课方法(即单周4学时、双周2学时或双周4学时、单周2时),原则上不安排3学时连上。
每周内每位任课教师上课的时间安排要相对均匀和连续,不得过于集中。以讲授为主的课程,原则上教师一天上课不超过6学时。
优先安排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程,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践)课程的安排在班级课表备注信息中体现。
除全校公共选修课外,不安排跨学院、跨年级或不同进程班级的合班课程。
第三条根据教学资源状况和课程性质的不同,排课工作在统筹全校教学资源,协调各教学单位教学需求的基础上,采用教务处统一排课和教务处与学院分工合作排课两种方式。排课按以下工作程序和步骤进行:
教务处根据核对后的教学执行计划下发学期教学进程表和各教学单位的开课任务书。
各教学单位落实任课教师、同一课程的开课课堂数、教学资源使用要求、上课周次等具体任务安排,填入教学任务书后按期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审核各教学单位落实的教学任务,对存在问题的

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87577b3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d224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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