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在“七五”普法宣传中的效用及局限性研究

发布时间:2018-09-05 07:40: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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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在七五普法宣传中的效用及局限性研究

作者:张郑武文

来源:《新媒体研究》2017年第03

         随着七五普法从开局阶段逐渐过渡至深水区,新媒体作为普法宣传新载体,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实际功能愈加凸显,与之伴生的局限性亦日渐暴露。如何克服新媒体的先天缺陷并发挥其最大效用,已然成为学界和业界不容回避的命题。

        关键词 新媒体;七五普法;效用;局限性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703-0053-02

        作为媒体未来发展的趋势所在,新媒体在跟随社会潮流更新换代的同时,也触发大众的信息需求不断膨胀和分异,它以瞬息万变的姿态和水银泻地般的伟力出现在法学观察者的视阈中,并被认作普法宣传工作的全新维度。

        继各地各级政府多次在纲领性文件中提及新媒体普法的概念之后,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等工作举措,被明确写入《七五普法规划》,这从政策层面上承认了新媒体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无可替代的效用,亦从实践层面上为新媒体在七五普法宣传中的操作运用指明了方向。然而随着七五普法逐渐过渡至深水区,新媒体所伴生的谣言横行、信息冗余、行业规范缺位等种种弊病逐渐显现,为其发挥更大效能造成了阻力和障碍。

        1 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效用预测

        1.1 普及法律相关常识

        1986年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我国普法工作经历三十余年的探索实践,可谓成果丰硕。但进入七五阶段后,普法形势依旧严峻,尤其是在传统普法方式效力下降,普法的形式主义严重而实效性难以保证的现实下[1],每年有大量法盲或半法盲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群众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仍待提升,法律相关常识的宣传普及途径依然单一。如何转变普法思路,将抽象复杂的法律条款转化为易于传播的文化符号,成为横亘在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1eb3271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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