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条令单选题

发布时间:2011-05-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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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一、单选题:
1《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 ,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
A、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 B、农民 C、军人 D、青年
2、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 ),是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A、重要性质 B、原因 C、保障 D、重要因素 3 实施奖惩应当以( )为主,惩戒为辅。 A、帮助 B、惩罚 C、奖励 D、处分
4 本条令所规定的对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对军官和文职干部的处分以及对士兵的开除军籍处分,由政治机关承办;对士兵的警告至除名处分,由( )承办
A、检查机关 B、司令机关 C、司法 D、检察院
5 对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
A、奖旗。B、奖金C、表扬D、赞扬
6、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的最高编制军衔);提前晋文职干部级别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军衔级别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提前晋衔、晋文职干部级别、增加工资档次,通常分别(
A、只晋一衔、晋两级、增加一档 B、只晋一衔、晋一级、增加一档 C、只晋一衔、晋一级、增加两档 D、只晋两衔、晋一级、增加一档
7、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 );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A、三等功 B、二等功 C、一等功 D、特等功
8、积极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需要,改进训练方法,或者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军事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


被批准在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被批准在全军推广应用的,可以记( A、一等功 B、二等功 C、三等功 D、特等功
9、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军,一等功由( ),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A、军区 B、旅、师 C、团、旅 D、连、营
10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 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A、连、营 B、军区 C、团、旅 D、旅、师
11、连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 ),一等功由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A、旅、师 B、团、旅 C、连、营 D、军区
12团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师,三等功由军,二等功、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 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给予嘉奖;
A、国务院批准 B、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C、军事科学院 D、国防大学 13 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 )的奖励权。 A、旅、师 B、团、旅 C、连、营 D、军区
14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可以批准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以及连级单位的一等功;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以及营级单位的( );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副局级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文职干部以及团级单位的三等功;副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副师级单位的嘉奖。
A、一等功 B、三等功 C、二等功 D、特等功
15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联勤)部(处)、装备部(处)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所属部门和人员,执行( )部(分)队的奖励权。
A、上一级B、下一级C、直属单位 D、军事委员会 16、对个人或者单位的同一事迹只能给予( )奖励。 A、两次B、三次C、一次D、四次
17总政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奖励比例,其中对担任团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军官、文职干部的奖励应当( )控制。



A、适当 B、合理 C、及时 D、从严
18、对离开原单位,被组织派遣参加集训和执行临时任务的人员,时间超过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由( ),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由临时所在单位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A、临时所在单位 B、上一级单位 C、军委会 D、下一级单位
19、奖励决定,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下达,在队列前或者会议上宣布,也可以书面传阅或者只向受奖者宣布。书面下达的奖励决定,嘉奖和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采取通令形式;荣誉称号采取( )。书面和口头下达的奖励决定,必须填写《奖励登记(报告)表》(式样见附录二、三)。对个人的奖励宣布后,应当将《奖励登记(报告)表》、奖励通令或者命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A、指示形式 B、命令形式 C、口头形式 D、吩咐形式
20、国防服役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其中,服现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授予铜质纪念章;服现役满20年以上、不满35年的,授予( )纪念章;服现役满35年以上的,授予( )纪念章。
A、金质, 银质 B、银质, 银质 C、金质,金质 D、银质,金质
21、卫国戍边纪念章。颁发给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其中,对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1年、不满2年的;在第三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2年、不满4年的;在第四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3年、不满6年的;在第五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4年、不满8年的;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5年、不满10年的,可以授予铜质纪念章。在上述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时间,累计超过以上相应规定时间2倍以上的,可以授予( )纪念章;累计超过3倍以上的,可以授予( )纪念章。
A、银质,金质 B、金质,金质 C、银质,银质 D、金质,银质
22、献身国防纪念章。颁发给烈士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给烈士颁发金质纪念章,给因公牺牲军人颁发 纪念章,给因公致残军人颁发铜质纪念章。
A、金质 B、银质 C、铜质 D、铁质
23 降职不适用于( );降衔不适用于列兵、下士;对上士、三级军士长实施降衔的同时降低士官等级;降职或者降衔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除名不适用于士官。
A、副班长 B、正班长 C、列兵 D、上士
24、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训练、执勤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A、记过、记大过处分 B、批评处分 C、通报 D、降职



25 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7日以内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累计8以上15日以内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累计16日以上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其中义务兵累计30日以上的,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给予( 分。
A、记过 B、除名 C、降职 D、撤职
26团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警告、严重警告由师,记过、记大过由军,开除军籍由军区批准;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 A、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B、开除军籍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C、记过、记大过由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授权总政治部代为审批处分事项;
27、军区级军官的各项处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实施降职(级)、撤职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官、文职干部任免权限执行;实施(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的权限执行;实施对文职干部的降级别处分,按照总政治部规定的权限执行。
A、降职处分 B、记过处分 C、记大过处分 D、降衔处分
28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降职(级)降衔(级)或者撤职处分,应当报( )。
A、军委 B、总政治部备案C、上一级单位 D、下一级单位
29、处分通常应当按照处分权限实施,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 A、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B、上级不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C、下级可以对上级越级实施 D、下级可以超越一切
30、行政职务等级低于专业技术等级的,以( ),如果重新明确的专业技术等级低于原行政职务等级,应当将其行政职务等级降至相应等级。
A降低专业技术等级为主 B提高专业技术等级为主 C降低专业技术等级为辅 D降低非专业技术等级为主
31、对被开除军籍的人员,取消其军衔和在服役期间获得的奖励,原有职务、级别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离队时( ),由批准机关出具证明并派专人遣送。



A、给予办理退伍手续B、不予办理入伍手续C、不予办理退伍手续D、给予办理入伍手
32、士官留用察看时间,一般不超过( )。士官留用察看期间,停止执行原工资标准,改按义务兵最高津贴标准发放津贴。
A6个月 B3个月 C4个月 D2个月
33、勋章、奖章、纪念章、奖状、奖旗、立功受奖证书和喜报,由( )制发或者规定式样。
A、总政治部 B、军委 C、上一级 D、下一级
34控告和申诉可以按级或者越级提出。越级控告和申诉一般应当以( A、书面形式 B、文字形式 C、口头形式 D、表达形式


)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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