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点整理1

发布时间:2020-04-15 22:34: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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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规定,自20091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和组织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哪些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单位和个人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营业税。

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除以下两条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包括哪些?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其他按规定征收的税收和规费。

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每次收入扣减已缴纳的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后,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再扣减800元费用;余额超过4000元的,扣减20%的费用,之后的数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营业税及附加-法定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地方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哪些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且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书立均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1.上述所指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2.纳税人是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3.根据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为:

(1)立合同人。书立各种类经济合同的,以立合同人为纳税人。立合同人,是指合同当事人。

(2)立账簿人。建立营业账簿的,以立账簿人为纳税人。

(3)立据人。订立各种财产转移书据的,以立据人为纳税人。

(4)领受人。领取权利许可证照的,以领受人为纳税人。

4.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哪些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措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应该怎么计算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1)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劳务报酬所得因其一般具有不固定、不经常性,不便于按月计算,所以,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上述劳务报酬所得中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29项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如果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按不同的项目所得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

此外,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当注意的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时,如果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就应当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款。计算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即含税收入额为4000)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3) 不含税收额为3360(即含税收入额为4000)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③ 在上述公式中,公式①②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③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技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938461fdf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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