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一、 举止仪表
1、 着装整洁,举止端庄,上班时间不穿奇装异服、背心、拖鞋等;
2、 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二、 文明用语
1、 接待交往中讲究文明用语;
2、 受理业务时,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三、 服务行为
1、 电话接待
接电话询问或交待事情要简捷明了,解释问题要耐心;业务咨询电话,
应简明扼要、掌握重点、表述明确。重要电话内容,应作好记录。
2、 来访接待
对服务对象要一视同仁,热情接待,不以貌取人,回答服务对象提出的
问题并作详细解释说明;现场受理业务,应向客户一次性告知业务办理所需的资料、办理流程、时限及其它注意事项。
3、 服务态度
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礼貌周到,要做好政策法规的
宣传和解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予以尽快解决。
4、 服务过程中应注意的行为举止
遇到客人、同事、上级时应主动打招呼问候;与服务对象交谈时,尽量
避免接听电话,如属必要,须尽快处理。
四、 办公环境
1、 不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和杂物;
2、 保持环境卫生,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贴乱挂;
3、 不在办公室内大声谈笑、喧哗。
五、 工作处置
1、 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推诿、不拖延;
2、 职责范围内不能办的或一时办不了的事,要耐心解释说明;
3、 职责范围以外的事,要主动与有关同志联系,及时处理。
六、 工作纪律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病)请假;
2、 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工作大厅;
3、 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不感情用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1e8f77827284b73f24250c3.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