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启蒙思想家的出现有何意义?
明清启蒙思想出现的背景:
明末清初时期西方启蒙运动基本结束,西方的民主自由思想对中国的封建专制思想产生了一定冲击,经济贸易的往来也带动着文化的渗透,还有传教士,都对西方文化的渗透起到一定作用,集中出现在浙东一带,对浙东学术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实质上是:经济的发展带动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受到封建专制和自然经济的阻碍,因而产生推翻封建专制的要求,因此产生了明清时期的启蒙思想 明清有这样一些进步思想家:
(1)(明朝)李贽,指责儒家经典,否定孔子是“天生圣人”;揭露道学家的虚伪。 其思想特点:是中国反封建思想的先驱,在一定意义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带有民主性的色彩。
(2)(明末清初)黄宗羲 主要主张:A抨击封建君主专制; B提倡“法治”,反对“人治”;
C提出“工商皆本”思想。对晚清民主思想的兴起也有一定影响。
(3)(明末清初)顾炎武 主要主张:A强调学以致用;
B反对君主专制政治。
(4)(明末清初)王夫之
主要主张:A、具有唯物主义观点;
B、具有唯物辩证法观点;
C、具有发展观。
明清启蒙思想出现的意义:明清启蒙思想主要以浙东学术文化为代表,由阳明心学的创立,再经刘宗周、黄宗羲的传承和发展,成为当时中国反映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一种具有启蒙意义的学术思想。以浙东学术文化为代表的明清反传统的思潮,是中国传统文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儒家文化传统中“人的依附关系”观念的重大突破,这些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自我”意识的出现 。中国传统文化,不像西方文化中将人看作是有自由意志的独立主体,而是把伦理作为人与人之间最主要的关系。缺失个体的人是儒家文化最大的积弊,自古以来“人”可以作类称、众称、他称,却不是自称。伦,犹类也。没有类别即没有伦,没有伦即不成为人,人之所以为人,就是有等级的类别及其成为类别的道德规范,这就是《孟子》所说:“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个人只有承担类别的义务,遵循整体的规范,成为称职的社会角色,这才成为人。以群体消融个体,抹杀人性,这是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础。王阳明的“心即理”,天理虽是客观的,却因其由真诚恻怛之本心,昭明自然体现出来而具有了主观性;良知虽是主观的,却因天理是良知当然和必然地具有客观性。因此,通过“致良知”,使主体克服了在伦理纲常面前的被动,提高了主体的自觉意识。思想的闸门一旦打开,要把主体的自觉性完全限制在封建纲常的堤防之内就根本不可能了。晚明之际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社会风气表现出世俗化和媚俗化趋势,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成为社会发展的基本驱动力,趋利避害成为普遍的价值观。适应这一时代的需要,阳明弟子泰州学派的创始者王艮将真实的血肉之躯注入良知,使主体成为精神与肉体统一的活生生的个人,并以“尊身立本”,确立人们对物质生活和情感欲望的合理要求。晚
明,泰州后学把穿衣吃饭等人情物欲都看作是道的体现,从“人人可为尧舜”到“尧舜即人人”,标志着人们的价值观由群体本位向个体本位的转换,最终导致了对儒家纲常伦理的超越性否定,对人的具有自然属性的自我的肯定。
二是对于人性“自私”的肯定。公私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通贯始终而在现代生活中频繁使用的范畴,在伦理道德中更是为人、行事的价值准则,崇公灭私历来就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公与私的沿用是对人而言,它体现为人与人的关系,一般认为公是群体,私是个人。但在中国传统思维中,“私”的本义却不是指个人,是指以家为单位的小群体。所以,不论是公还是私,只是大群与小群、小小群的等级所有者,并非个体,都是集合概念。这私要加上“自”字,“自私”才有个人的意义,没有“自”作特指,这“私”并无个体的位置。应该说对个体生命关怀的学说在中国也不绝于缕,但始终处于被压制的地位,即使在先秦,“盈天下”的杨子、巫马子的学说,也只能星星点点地散见于诸子的篇章。到封建社会后期,在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高压下,“私”更无藏身之处,南宋陈亮说:“道之在天下,至公而已矣。”同时,这“公”又是以政权来体现的,政权又以君主为代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最终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