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与小白菜”光盘封面照片起争议(图)

发布时间:2020-04-25 07:01: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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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乃武与小白菜光盘封面照片起争议(图)原告出示证据北京盘子艺术坊执行总监张旭龙认为北京精彩无限音像有限公司销售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VCD光盘《杨乃武与小白菜》封面照片,侵犯了自己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及获得报酬的权利,而将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北京精彩无限音像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8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张旭龙及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了诉讼,北京精彩无限音像有限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对其进行缺席审理。张旭龙诉称,

200410月原告发现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在自己毫不知晓的情况下,在其出版发行的《杨乃武与小白菜》VCD光盘内外包装及盘芯上共使用4张原告的摄影作品,并严重歪曲、篡改了该摄影作品。张旭龙认为,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擅自使用原告的摄影作品并歪曲、篡改,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及获得报酬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北京精彩无限音像有限公司擅自销售使用原告摄影作品的光盘,侵犯了原告的发行权。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销毁涉案VCD光盘内外包装及盘芯;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4.5万余元;北京精彩无限音像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208元。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则认为,张旭龙不是涉案四幅照片的著作权人;光盘封面图片素材由网上公开下载而来。对网上公开发表的图片,没有警告提示的,出版社可以使用,不用承担责任,出版社是在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使用了涉案照片;涉案VCD仅获利千余元;张旭龙要求被告在全国范围道歉没有事实依据,请求在《中国青年报》上道歉,非常不合理,请求予以驳回;张旭龙没有经济损失的事实依据。涉案4幅相片总标的千元左右,张旭龙不愿意按国家规定付稿酬费收使用费,而是请律师,律师的费用远高于国家规定的稿酬费和赔偿费,属于不合理开支,不能强加给出版社支付;被告同意按国家版权局制定、自

198412月开始实行的《美术出版物稿酬标准》,支付每张照片100元稿酬费;请求判令案件开庭费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其他费用由原告承担。庭审最后,双方虽有意经法庭主持调解,但因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1ec089082eb6294dd88d0d233d4b14e84243e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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