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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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大力弘扬医院院训精神,推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创建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2.“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医疗、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中创建,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和青年岗位。
3.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医院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树立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4.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树立高尚医德医风,勤奋文明从医,全面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医务工作者的良好精神风貌,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5.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提出创新意见与创新思路,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岗位。

2.集体(岗位)中的青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本职热爱患者,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务规范。
3.集体(岗位)制定方便患者就医的措施和文明服务规范,医德医风良好,业务学习深入,专业技术过硬,青年集体或岗位中的青年60%以上为各自工作岗位能手。
4.青年集体、岗位的团组织健全,围绕本部门科室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党员团员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成绩显著。
5.集体(岗位)工作得到患者、科室赞同,社会形象良好。 (三)评选和管理办法
1.医院“青年文明号”评选自下而上,逐级上报、考核、推荐。评选过程应具有连续性,争创集体才可申报院级,院级集体才可申报市级,市级集体才可申报省级全国级。争创集体须与所在科室协商,经医院团委向党委申报同意后统一挂争创标牌。
2.各级团组织应与业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推荐的青年集体应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优异突出。
(四)考核监督
1.医院对“青年文明号”实行动态考核被授牌单位接受考核后首次不达标者予以警告,限期1个月整改,2次仍不达标者撤销其荣誉称号。
2.考核要综合患者及家属、科室成员医院负责人等多方面评价意
见,采取座谈、问卷调查、互检互查、走访患者等形式。
(五)表彰奖励
1.“青年文明号”集体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2.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提拔重用,提供成长、学习锻炼机会。
3.利用网络、信息、橱窗、院报等方式,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形成文明行医、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f5a88df73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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