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刹海城市设计现状调研

发布时间:2023-08-24 09:32: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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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刹海城市设计现状调研
什刹海城市设计现状调研
A.总体历史与地理概况
什刹海位于地安门西大街北海公园以北。什刹海又称"后三海",由东南向西北延伸的三个水域组成,依次为前海(什刹海后海和西海(积水潭总面积约540万平方米,水面占34万平方米,绿地面积11.5万平方米,北京市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最大的一片。三海相连,周围环境清幽淡雅,是北京著名的风景区,从地安门,鼓楼的两边 到德胜门的两边,三个一水相连,襟带相接的海。这里环境幽美,历史悠久。元代叫它"大泊子",现在这名字是明,清以后才有的。
什刹海景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4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有位于北京旧城中轴线北端的钟、鼓楼,有北城仅存的德胜门箭楼,有著名的恭王府、宋庆龄故居、郭沫若纪念馆等众多古建筑,在北京城市建设发展史上及政治文化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什刹海自然风景资源重点在于水。北京城内历史上形成的六海水系,南有南海、中海(合称中南海)、北海,北有前海、后海和西海。西海又称积水潭,前海又称什刹海,北部三海一般也统称什刹海。依托六海水系,湖岸的垂柳、水中的荷花等构成什刹海特有的自然景观。"燕京小八景"一的"银锭观山"在景区中具有典型意义。
什刹海景区的街巷结构最早形成于元代,许多建筑年代久远,具有北京传统建筑的典型特征。景区内有大量典型的老胡同和四合院,有不少数代居住于此的"老北京",保留着淳朴的老北京风俗,存在很多富有老北京特色的民俗活动,是北京民俗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什刹海地区是文物古迹、自然风景、民居民俗和传说、掌故等旅游资源相互交织的地区,其综合优势非常明显,特别是民居民俗资源更具魅力,是什刹海景区的最大财富,极具开发潜力,有待于进行重点挖掘和深度开发。
B.地段总体保护及规划方针:
北京旧城保护总则: 重点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原则: (1 要根据其性质与特点,保护该街区的整体风貌。 (2 要保护街区的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历史遗存包括文物建筑、传统四合院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建筑构件。
(3 其建设要采取“微循环式”的改造模式,循序渐进、逐步改善。 (4 要积极改善环境质量及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5 保护工作要积极鼓励公众参与。 建设控制区的整治与控制原则
(1 新建或改建的建筑,要与重点保护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或不对重点保护区的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不利影响。
(2 进行新的建设时,要严格控制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高度、体量、建筑形式和色彩、容积率、绿地率等。
(3 进行新的建设时,要避免简单生硬地大拆大建,注意历史文脉的延续性。
(4 要注意保存和保护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传统的街巷、胡同肌理和古树名木。
(5 什刹海、大栅栏、鲜鱼口地区的建设控制区应参照重点保护区的原则。

旧城保护(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具体侧重方面:
1 地块划分
结合北京旧城空间形态的特征,以院落为单位进行现状资料调查和规划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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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院落单位”以现状的门牌编号及其范围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院落的行政区划、产权所属、历史形成、自然边界、院落的完整、出口位置等因素,有利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更新。 2 土地使用功能调整规划
(1 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用地性质分类遵照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应根据功能需要进行调整,以进一步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色和性质。
(3 保护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面积由现状的490ha,调整为409ha,占总用地面积的40%;公建用地面积由现状的247ha,调整为266ha,占总用地面积的26%;工业用地面积由现状的17ha,调整为1.6ha,占总用地面积0.2%;道路用地面积由现状的154ha,增加到213ha,占总用地面积的20%公共绿化用地面积由现状的69ha增加为97.4ha占总用地面积的9%其他用地面积由现状的61ha,调整为51ha,占总用地面积的4.8% 3 居住人口规划 (1 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现在居民约9.5万户、28.5万人,总人口密度275/ha改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居住条件,首先要降低居住人口密度,因此,疏散人口是保护规划的目标之一,也是保护规划实施的关键。根据居住人口的现状调查结果,居住院落的人口密度共划分为五级。
I 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少于2人,人均住宅用地面积大50m2的院落。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超大型,情况特殊,应予以保留。 II 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24人,人均住宅用地面积2550m2的院落。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舒适型,可以维持不变。
III 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47人,人均住宅用地面积1525m2的院落。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经济型,其标准与北京目前的居住平均水平相当,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根据居民要求适当降低密度。 IV级、V级:IV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710人,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拥挤型;V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10人以上,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特挤型。保护规划中需要降低这两类住宅的居住人口密度,使其至少达到Ⅲ级以上标准,以改善居住条件。
(2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人口为16.7万人。共需迁出人口11.8万人,占现状总人口的41% 4 保护规划中的建筑保护和更新
保护规划中的建筑保护与更新是依据现状建筑的质量及其代表的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来确定的。
(1 根据建筑的结构损坏程度,将现状建筑质量分为好、一般、较差三类。 (2 根据现状建筑的传统历史文化背景、建筑空间布局与形态、建筑形式,对其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进行评价,分为五类。 I为“国家、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II为“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及近现代建筑”。指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但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历史建筑。
III为“与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一般传统建筑”。指单体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较低,数量较大,需要不断修缮的一般传统建筑,包括传统四合院建筑、近代建筑等。
IV为“与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现代建筑”,指在建筑的空间形态、建筑形式、建筑体量、高度、色彩、材质、建筑细部等方面与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现代建筑,包括仿古建筑等。
V为“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主要包括两种建筑:一种是单位或居民近年来自行翻建、改造的建筑,其建筑质量较好,建筑尺度基本符合保护区传统风貌的要求,但其建筑空间形态、建筑形式、色彩、材质、细部等与保护区传统风貌不协调;另一种主要是指近几十年新建的多层(甚至高层)建筑,虽然其建筑质量较好,但对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有很大的破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218020b581b6bd97f19ea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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