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是否具有道德意义?论朱子对孟子“浩然之气”的诠释

发布时间:2015-07-17 21:55: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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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是否具有道德意义?论朱子对孟子“浩然之气”的诠释

郭晓东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内容提要:

从宋代的理学传统来说,人物之生,有“理”有“气”,“理”为价值之源泉,为形而上者;而“气”为形而下者,表现为知觉运动,并进而被认为在成德过程中具有负面的意义,如朱子在《大学章句》中说:“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而,朱子在对孟子“浩然之气”的诠释中,又为“气”赋予了某种成德之意义:“浩然,盛大流行之貌。气,即所谓体之充者。本自浩然,失养故馁,惟孟子为善养之以复其初也。”由此,道德工夫之目的遂落实在“复气之“初”,此“初”即《语类》中所谓“气之本体”。按《大学章句》亦同样提出“复其初”的要求,但《大学章句》所指的是被“气禀所拘”的心性之本体。于是不免启吾人之疑,道德工夫到底是“养气”还是“养心”?事实上,我们考察《语类》,又进而发现朱子与《集注》自相矛盾的诸多说法:第一,浩然之气为养得说;第二,浩然之气为气魄说;第三,浩然之气为中性说。以上三说或取消了“浩然之气”作为“气”原初本有的道德意义,但仔细分析,“气”本身在工夫过程中却并非纯然消极与被动。本文认为,就朱子论人物之构成而言,固然有“理”有“气”,“理”固然为德性之根本,但“气”却被赋予了使“性”与“理”得以具体化的意义。朱子之论“气质之性”,其内含迥异于张、程,已然透露出消息。朱子之气质之性,是“天命之性”具体化到个体之气禀上,而每个个体之贤愚,事实上是由其所禀之气决定的,气清则为上智,气浊则为下愚,就此而言,道德之工夫固然必须针对“气”而期以变化气质,但变化气质之说,已表明“气”在成德过程中所具有的某种道德意义。这一说法在《孟子集注》中有关“浩然之气”与“夜气”的论述中进一步得到印证。因此,朱子虽然在诠释“浩然之气”过程中有前后抵牾之处,但所揭示出的气的首先意义却不容忽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d69bb84763231126fdb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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