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鉴定前真后假

发布时间:2014-11-23 22:55: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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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沙市文物局(长文物函(201321号)

《戴岳旧居文物认定决定告知书》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137月,省内著名文史文物古建筑专家教授陈先枢、刘叔华、柳肃,《关于对民主西街一号戴岳公馆建筑物价值的鉴定》,确证戴岳公馆具有“建筑年代的久远性,建筑形式的稀缺性,建筑构造的时代性,建筑附属物的艺术性”及很高文物价值的论证。(见附件)同年12月,长沙市文物局又组织另外几位文物专家,针对该公馆作出所谓“面目全非”的鉴定,前后文物鉴定大相径庭,究竟孰真孰假,请看事实佐证。

《关于原址保护戴岳公馆的建议》是由民革湖南省委主委,省政协副主席刘晓,于20131月提交湖南省政协提案(见附件),该提案高度评价了戴岳将军的历史功绩,深情回顾了国共两党高级将领肝胆相照的战斗历程,明确指出戴岳公馆即具文物价值,又具重大历史意义的百年古建筑,并经上述三位文史文物专家鉴定论证,已是无可争议的合法事实。

长沙市文物局的这次所谓认定,完全是秉承开发商的利益所为。他们现场鉴定走马观花,论证论据歪曲事实,颠倒是非,全盘否定刘晓主席提案及三位文物专家论证鉴定,甚至连本人陈述事实也被无理剥夺。在场旁听的长沙市政协委员戴煜忍无可忍拍案而起,怒斥他们利用文物鉴定程序操纵鉴定结论。

城市在发展,历史怎么办?古城长沙历经战火沧桑人为损毁,百年遗址已属屈指可数,足令有识之士扼腕叹息,再不抓紧加快文物抢救修复工作,何以告慰创造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列祖列宗。至于“认定”戴岳公馆“历史原真性和整体性遭到严重破坏”,纯属不实之词。试问:戴岳公馆历经百年沧桑,何能一成不变?况且戴岳公馆主体结构风貌犹存,屋梁、屋架、木楼梯、木楼板、花岗石天井、青砖后墙仍为原屋、原貌,只要稍加修复改造,即可完全恢复本来面目。

国家文物局20091218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第一条“关于文物认定的标准”全文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各地在开展文物认定工作过程中,可以考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为文物认定的年代依据之一。文物认定的对象可以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制作或形成的各类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文化资源,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制作或形成的具有重要或代表性的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文化资源。”

根据这一法律文件,戴岳公馆完全符合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的标准。

百年名人故宅,国共合作见证,亟盼各级部门领导盱衡全局,排除一切干扰早日促成,是所湖湘之幸!名城之幸!

武昌首义先驱

北伐抗日名将 戴岳幼子戴世选全家呈

国共合作典范

二〇一四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af14c6c90c69ec3d5bb75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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