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士执业地点变更须知
一、受理范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二、提交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注:部队医疗机构聘用的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到地方医院工作的,还需要提交个人护士注册数据信息。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四、其它: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 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http://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中点击“许可大厅”或直接上http://210.75.201.203/xzxkdt(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网页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5812305eff9aef8941e06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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