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地劳社字〔2011〕221号
关于开展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接自治区通知,为了转变各族劳动者的就业观念,倡导“到企业就业光荣、自主创业光荣、转移就业光荣”的理念,促进就业工作,自治区将于12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对到企业就业和再就业、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方面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阿克苏地区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各县(市)推荐评选到企业就业先进个人、自主创业先进个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个人各1名。
二、推荐条件
(一)“企业就业先进个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新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2006年以来到企业就业和再就业,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3.以在企业工作为荣,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厂纪厂规,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工作成绩突出;
4.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企业年度工作先进个人或获得突出贡献奖及技术能手业务骨干,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自主创业先进个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新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自主创业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业绩显著,有发展方向和今后规划,具有一定代表性;
3.创业项目带动3人以上(含3人)就业,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4.诚实守信,在银行及社会上没有不良信誉记录,反映良好。
(三)“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个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新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连续转移就业3年以上(含3年),在转移就业地反映良好,具有一定代表性,通过转移就业,使家庭脱贫致富,在原驻地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
3.通过自身转移就业,带动一定数量的当地农业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三、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统筹兼顾的方法进行。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各县(市)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转移就业先进个人由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本县(市)先进个人的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
(二)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根据推荐条件,对申报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先进个人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本地主要媒体上公示一周。
(四)经公示后的先进个人由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
四、表彰方式
对评选报送的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个人,阿克苏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进行筛选,对典型性较强且资料水平的先进个人,阿克苏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推荐到自治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代表性较强的先进个人,阿克苏地区将推荐到自治区作为代表进行发言,同时赴各大专院校、各地(州、市)巡回演讲。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挖掘本地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个人典型,同时征求国资委、经贸委、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的意见,切实做好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二)请各县(市)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以传真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
(三)先进事迹要求真实、典型、生动。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语言精炼、内容充实、主题鲜明,能体现时代性、导向性,切忌假、大、空。
(四)请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11月23日前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
(五)联系方式
阿克苏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
联 系 人:谭 梁 联系电话:2136169
传 真:2131853
附件:阿克苏地区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就业 典型 评选 通知
阿克苏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22日
附件
阿克苏地区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
转移就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198623e580216fc700afd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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