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违法占道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3-16 15:50:4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违法占道行为的通告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长府通告[2010]12

【发布部门】长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8.18

【实施日期】2010.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违法占道行为的通告

(长府通告〔201012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管理,保障城市道路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本市市区范围内违法占道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综合整治内容:

(一)擅自占道维修、装饰、清洗车辆;利用车辆占道经营;物流车辆占道配货;待租车辆占道;

(二)擅自占道开办农贸、旧物、建材等市场;经批准开办的早、晚市场超时占道;

(三)占道生产加工玻璃、皮革、塑料、木料、金属等制品;

(四)经营者擅自在店外占道经营、展览、庆典;

(五)游商散贩占道经营;

(六)擅自占道设置各类商亭、服务亭;擅自占道摆设修理、餐饮等服务摊点;擅自占道设置广告牌匾等设施;

(七)各类生活杂物、闲置家具器具、建筑装修材料、装饰装修垃圾、待销售商品等物料占道。

三、自本通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11725d7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fd.html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违法占道行为的通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