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深圳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概况深圳

发布时间:2018-08-21 18:51: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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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用户需求书

一、深圳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概况

深圳市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由中心监控站、监测子站、通讯系统、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等五个部分组成。现已建成河流水质自动监测子站6个,分别为:深圳河(河口)子站、布吉河(鹿丹村)、龙岗河(吓陂)、坪山河(上洋)、观澜河(企坪)、茅洲河(燕川)子站。深圳市河流水质自动监测子站(简称:子站)是由采水单元、预处理单元、辅助单元、实验室分析水样采集与保存单元、分析单元、控制单元、数据处理与传输单元和远程数据管理及控制中心组成。子站监测项目12项,主要包括: COD、氨氮、总磷、总氮、pH值、溶解氧、水温、电导率、盐度、流量、流速和水位。子站仪器构成是:德国科泽公司生产的K100仪器,用于监测pH、电导率、水温、溶解氧,德国WTW公司生产的LF170仪器用于监测盐度,德国科泽公司生产的K301和美国哈希公司生产的AMTAX inter2仪器用于监测氨氮,日本HORIBA公司生产的TNPA-300仪器用于监测总磷、总氮,日本HORIBA公司生产的OPSA-120仪器用于监测CODMn,美国YSI公司生产的SL-1500仪器用于监测流量、流速和水位。另外,作为备机,美国哈希公司生产的D33仪用于监测溶解氧,美国哈希公司生产的OSAX∑®sigma仪、德国产BRAN+LUEBBE PowerMon仪、法国产SERES2000仪用于监测总磷,德国WTW公司生产的TresCon UN仪用于监测氨氮,德国产E+H CA71 CODcr仪、美国哈希CODCr仪用于监测CODCr

二、监测子站维护运营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各自动监测站(点)能稳定地运行,取得连续、有效的监测数据,为环境质量监测保障服务,对本项目的维护运营提出如下实施要求:

1、基本要求:

中标人需负责子站的电费、通信费、标准物质(单价人民币叁仟元以下)、耗材(单价人民币叁仟元以下)、仪器零备件(单价人民币叁仟元以下)、水站站房安全值守等及其它相关的所有费用。建立基本备品备件和耗材库,限额3000元以下单件的仪器零配件和各类消耗品纳入运营维护费用,及时缴纳系统运行的水电费,及时负责子站运行所产生的废液的收集、运输,并统一交由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集中处理处置,参与系统运营的公司要配备满足运行要求的人员,车辆和工具,大型活动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可调配车辆和人员参与。

2、定期预防性维护服务:

中标人负责派遣工程技术人员每周定期至各水质自动监测子站,进行现场仪器性能检查及预防性维护工作。按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做好相应的维护记录,每月提交维护和质控报告。相关的日常维护工作必须符合仪器说明书、《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关于COD、氨氮、总磷、总氮、PH值、溶解氧、电导率等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3、定期质量保证及控制服务:

中标人依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和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地表水自动监测作业指导书,实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QA/QC)工作。做到子站系统每两手工比对实验,子站仪器每周一次性能检查,子站数据每天一次分析处理。配合完成校准标样的质量传递,计量仪器的检定。每月提交QA/QC工作报告。中标人需对监测仪器进行定期校准,并提交校准报告。

质控标准

CODMn、、氨氮总氮总磷盐度电导率等参数

准确度

≤±10%(连续8次质控样测定)

精密度

≤±10%(连续8次标样测定)

≤±15%(测定浓度在仪器线性范围内,对实际水样8次重复测定)

检出限

招标文件之《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标准曲线

相关系统r0.999(用标样测定)

UV仪器用转换曲线计算CODMn的相关系统r0.900

水温

误差范围

≤±0.5(与标准仪器对比,用绝对误差)

pH

误差范围

≤±0.1(与标准仪器对比,用绝对误差)

DO

误差范围

≤±5%(与标准仪器对比,低浓度读数≤1mg/L用绝对误差)

4、数据监控服务:

中标人应有专人负责对监测数据和仪器问题进行实时监控,如出现超标情况应即刻通知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同时观测子站周围是否发生污染事故,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出现仪器异常或接到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知应派遣工程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至现场处理,如在现场不能修复的应立即更换备机,确保在6小时内保证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及时向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汇报,由市站值班人员删除无效数据。系统仪器出现故障,在3天内修复。每月能收集到25天有效小时均值(每台仪器每日能收集到18个有效小时均值)。特殊情况除外。定期完成仪器的校准、标定、期间核查等工作,所有系统的质量保障必须满足《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关于COD、氨氮、总磷、总氮、PH值、溶解氧、电导率等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做到子站系统每两个月一手工比对实验,子站仪器每周一次性能检查,子站数据每天一次分析处理。每个季度,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K100LF170AMTAX inter2TNPA-300OPSA-120SL-1500D33OSAX∑®sigmaTresCon UNBRAN+LUEBBE PowerMonE+H CA7 SERES20001、哈希CODCr等仪器进行抽检、年度校准和期间核查;K100LF170AMTAX inter2TNPA-300OPSA-120SL-1500D33OSAX∑®sigmaTresCon UNBRAN+LUEBBE PowerMonE+H CA71 SERES2000、哈希CODCr等分析仪浓度准确度在15%之内。

中标人需按要求进行仪器、取水单元、控制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站房、附属装置(包括哈希CODCr仪、SERES2000仪、空调、除湿设备等)的定期维护。

中标人需在每月、季、年结束的5天内提交月、季、年数据分析报告。每月月底和每月月初按时提交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每月按时整理归档记录表格,包括:针对性维修记录、仪器维修记录、子站维护记录、仪器校准记录、站房温、湿度记录、仪器期间核查记录等,按月汇总上报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5、数据要求:中标人要保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能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正常,月、年数据有效率达到90%以上的要求。

6、考核要求:中标人需接受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在考核中,不能出现两次以上偏差大于等于15%

7、监督检查要求:中标人需接受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接受由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的系统运行考核。

8、常规耗材及配件的提供及更换要求:中标人负责提供所有日常维护所需的常用耗材及维修所需的零备件。仪器维修后及使用前均需进行校准才能投入使用,并提供相应的维修记录和校准记录。

9、备用仪器的要求:中标人保证及时维修损坏的仪器,保证正常使用状态以便及时更换。

10、站房维护要求:中标人负责站房的维修保养及安全,保证整洁干净。

11、协助考核参观要求:中标人有责任协助深圳市环境监测站接受国家、省的考核;有责任协助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接受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的参观。

12、操作维护人员资格和车辆要求:中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维护人员需经过以下培训才可进行相关工作(1)、环保部门(或环境产业协会)针对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2)、系统主要仪器设备生产厂家针对该品牌的仪器设备开展的维护维修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为充分保障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正常工作,投标人应有本水质自动站仪器设备的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的能力。

为保障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地表水水质质量监控网络的正常工作,投标方最好有水质保障项目相关硬件和软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经验。以便在运行期间系统软硬件出现故障时能快速处理。

13、中标人需具备水站建设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各监测因子仪器设备的集成能力,配合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水站的拆迁重建和水站的整改升级工作。

14、保密要求:中标人需对所有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

三、其他事项

1 参与投标的单位的标书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对上述需求进行响应外,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书内必须提交一份该系统详细的运营维护方案(包括运营该项目的技术人员的构成和车辆配置情况清单),并提供详细的运营费用清单。

2、管理应考虑的情况

1)中标人应与用户方建立友好协商的渠道,增强双方的沟通了解。

2)监管员对运营方的工作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管,并按委托方的管理体系(ISO/IEC17025)的要求进行考核。

3)要详细考虑运营方任务“不符合要求”时的应对措施和措施的可操作性。

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服务期限:一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付中标款的50%,服务期满前一个月付余下的50%,并继续完成运行任务至服务期完毕。

、财政预算控制金额

本项目财政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元整(1,122,000.00),超出财政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将导致废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7867b0c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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