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10-27 10:26: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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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昆政发[2011]31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08 【实施日期】2011.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的实施意见
(昆政发〔20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有效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市民“买菜贵”的矛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我市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兼顾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加大“农超对接”和“产销对接”力度,通过新建生鲜 1 / 4




菜市场、改造现有连锁超市、扩大综合超市中生鲜食品比例等方式,建成以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为终端、以农产品加工配送为基础、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为保障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和产销体系。
(二)发展目标。通过扶持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龙头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有效提高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和流通组织化程度,大力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开辟绿色通道,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建立健全农产品供应链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影响全国的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力争到2011年底,建设完成300个以上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其中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各建设70个,三个开发(度假)区及呈贡、安宁各建设10个,逐步形成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良性发展模式。 二、设置要求与建设原则 (一)设置要求
1.在已建小区和困难群众居住较为集中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社区及农贸市场不配套、群众买菜不方便的社区,必须设置1个以上的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 2.各区政府设置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要符合城市规划,在永久性建筑内建成环保型、安全型、便民型、规范型室内市场。
3.凡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规划部门在小区详细规划审批中,必须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预留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空间。小区工程项目在施工图审查时,住建部门应审查是否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设置有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竣工验收时商务部门参与最后验收。对未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审查的图纸建设社区生鲜菜直销市场(生鲜超市)的,由规划部门要求建设方按照审批要求补建,以确保社区生鲜菜直销市场(生鲜超市)设置到位。 (二)建设原则 2 / 4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e113b9d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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