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清真食品管理自检情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28 04:04: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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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清真食品管理自检情况调查报告

为深入推进清真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根据市民族宗教局通知要求,区民宗局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对区内清真食品管理情况开展全面专项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营情况

目前XX辖区共有固定经营清真食品店12家;临时性经营摊点1处,无加工型企业。其中清真饭店4家;清真拉面馆5家;清真肉店1家,清真食品销售大型超市2家,此外季节性清真小吃排档1处。

从生产经营情况看,所有经营店铺和摊点整体平稳,2018年没有发生过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生产规模与经济效益等基本与去年持平。

(二)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区在清真食品管理上始终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执行,保证了清真食品市场的平稳发展:

一是加大了宣传力度。2018年,区民宗局通过区属电视台、《今日XX》报、区政府网站、XX”微信平台等形式,宣传贯彻实施《管理条列》和依法管理清真食品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同时由区民宗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XX中心村大商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3次,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对清真食品的认识。

二是严格了日常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工作中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突出重点、督促检查,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制度规范到位,确保清真食品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三是加强了经营业主教育。区民宗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清真食品经营业主进行了岗位和经营业务培训。同时对辖区内清真食品动向进行严密监控,将各社区和镇民宗干事纳入监督管理队伍,发现辖区内新增清真经营点等情况及时报告。

(三)自查范围

在检查工作中,由区民宗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所辖区镇、各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排查。内容主要包括:餐饮环节重点检查清真饭店、清真拉面馆、清真特色小吃;生产环节重点检查清真食品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冷库存贮清真食品(批发、配送)、清真食品经营业户清真饮食与非清真饮食是否有混合加工、存放;汉族顶冒回族名义开办清真饭店;餐饮法人、主厨、采买人员的民族身份、工作人员所占少数民族的比例等开展自查。

二、存在问题

一是市场规模小。全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无论从数量还是整体体量上,都非常小,从税务机关了解到,全区清真食品经营没有任何税收体现。

二是经营不规范。农贸市场、商场等个别综合性经营场所经销清真食品的摊位,个别时候也存在清真食品与清真禁忌食品摊位、柜台未分开设置的情况。

三是认识不清楚。辖区经营业户对清真食品认识不清,在大多数看来清真食品与其他食品的界限区别不开,同时也存在经销清真食品人员与经销清真禁忌人员混岗、串岗现象。

四是办证不到位。个别经营业户未经民族工作部门备案、未领取清真标识;部分业户未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专营清真食品证。

三、整改措施

针对我区清真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此次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对每个已办理了清真标志牌的的餐饮点负责人提出要求,只要是法人更换的餐饮点,必须及时通知区民宗委将变更情况备案。做到明确实际经营人或者法人,不能出现实际经营人与执照中法人不相符的问题。只有依法申请和办理了清真标志牌之后才能在招牌上标著清真字样。

二是对新开张的餐饮点和连锁店进行登记,并明确了要求:只要是办理了营业执照的餐饮点都必须依法办理清真标志牌,不能出现两个餐饮点使用一个清真标志牌的现象。

三是在联合检查中发现营业执照已超过使用期限、卫生不合格等有问题的餐饮点,由卫生监督所和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指出整改要求和时限。

四是充分发挥镇、社区辖区属地管理作用,由民宗干事、居委会干部、网格长加强对辖区清真食品的监督力度,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保证全区清真食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bcf87e5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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