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6 22:18: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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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院(系)、工业中心:

遵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陕教生[2010]18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长:君安

副组长:任慧英

员:姬洪波 赵贵波 牛迎宾

二、评选范围:我校2011届在籍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同学中有较强的代表性。

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成绩突出,所修课程中不能有补考或重修门次,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

5、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并且获得“三好学生”等校级奖励两次(含两次)以上。

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严于律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斗争,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信。

3、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工作积极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创造性,具备较强的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

4、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含两次)以上。

5、学习成绩良好,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中等以上。

6、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或党

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单行材料(请注明申报类别)

2、 学习成绩复印件

3、 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宁缺勿滥。条件不符者或未按时报送的院(系)名额作废,不再补报。

2、申报材料请于20101221(星期二)1500前报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孙老师。

3、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后将候选人材料在就业信息网公示三天。

4、经公示无异议后,个人填写审批表,学校将于20101230前报送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5、获评学生将在2011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时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01215

附: 西安工业大学2011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毕业生人数

优秀毕业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光电工程学院

322

2

机电工程学院

440

2

1

材料与化工学院

277

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393

2

经济管理学院

428

2.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43

1

建筑工程学院

273

1

1

外国语言系

82

1

人文学院

169

1

数理系

61

0.5

体育系

39

0.5

艺术与传媒学院

266

1

1

工业中心

24

0.5

高职学院(雁塔校区)

908

5

1

3925

22

4

注:名额分配中小数点以前为既定名额,小数点以后为择优推荐名额,即所涉及院系可多报一人,从中择优评定所差名额,请各院(系)根据情况予以区分。例如:XX学院(系)优秀毕业生名额为1.5,可以报1名既定名额,报1名择优推荐名额,和其他院(系)所报人选进行竞争,择优确定最终人选。所涉及院(系)请注明择优推荐人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371e01655270722192ef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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