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2014年教育信

发布时间:2019-03-23 11:59: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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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20122013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5]128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4.02

【实施日期】2015.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20122013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5128号)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校,厅委直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教育信息化发展模式和推进机制,以试点引路带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湘教发〔201324号)和《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教通〔2013563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20122013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均可申报,已承担2012-2014年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纳入本次试点申报范围。

(二)申报类别及内容

1.试点县市区。以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根据本地教育信息化发展程度、发展重点和发展需求,在县域整体推进模式下,充分运用教育信息化区域运营权,探索整体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和改革创新模式。

2.专项试点项目。针对特定领域内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难点问题,探索信息技术在创新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与服务、变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

申报试点项目应按照《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指南》(见附件1)选题,项目申报选题与《指南》不符的原则上不纳入立项范围。

(三)申报要求

1.各地申报项目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后向我厅申报。已开展市州级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地区,原则上应推荐本地已开展的市州级试点项目。高等学校直接申报。

2.每个市州教育局限额申报1-2教育信息化试点县市区6-8教育信息化专项试点项目。高等学校限额申报1个专项试点项目。

3.应报送的申报材料:

①《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市州教育局填报,见附件2

②《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请表》(由申报单位填报,见附件3);

③《2015XXXX试点工作方案》(由申报单位填报,格式见附件4)。工作方案有关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试点过程的风险和预期成果要有充分论证和必要准备;

④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校及厅委直属单位均应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其中,《试点工作方案》装订成册,《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请表》和《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单独报送,一式两份。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4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4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

(一)评估范围

2014年立项的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

(二)评估内容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组织保障、制度安排、经费管理等);

2.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3.项目试点成果应用推广情况;

4.项目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5.项目下一阶段实施计划与进度安排等。

(三)评估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自评。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结合评估主要内容进行自评,填写《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表》(见附件5),并根据《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6)进行评分。

2.市州教育局初评。各市州教育局对所辖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承担的试点项目进行初评(评估工作具体组织形式由市州教育局自行安排),根据《指标体系》对每个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评分,形成初评结果并汇总成《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市州教育局初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7)报我厅。各市州教育局初评结果将作为专家评估的重要参考。

3.省教育厅终评。终评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网络评审,由专家查阅各试点项目单位在管理空间上传报送的资料,并根据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评分;二是会议评审,由专家结合项目自评、初评及网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项目最终评估结论。

(四)评估结论及运用

1.提前验收。如项目承担单位已完成《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各指标任务,达到预期效果,同意提前验收。在本结论作出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承担单位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验收。

2.继续实施。如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实施年限尚未期满,相关试点工作尚未完成,需要继续实施。

3.追加经费。如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在已开展的试点领域达到预期效果,在机制创新服务驱动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全省具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有必要在新的领域进一步深入试点,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专家审定确有必要,可追加后续资助经费。

4.终止试点。如项目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应终止项目试点。经专家评审认定试点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及进度表明,项目承担单位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试点任务的条件或能力;项目承担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试点项目名称、试点内容、责任单位,且不符合省教育厅试点工作要求;试点项目风险过大,或已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相关试点内容在省内外其他教育单位取得成功经验,我省已在示范推广;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五)评估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将《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表》、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市州教育局初评结果汇总表》由各市州教育局单独报送,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各县市区、中小学、中职学校项目单位的材料由各市州教育局归总后统一报送我厅,各高等学校直接报送我厅。

2.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中职学校应在415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各市州教育局应在43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我厅。相关高等学校和承担了专项试点任务的市州教育局、厅委直属单位应在43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我厅。

三、20122013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验收

(一)验收对象

12012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应书面行文申请延期验收并说明原因。

2.中期评估结论为建议申请验收和已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的2013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

(二)验收内容

各项目试点进展、工作成果、推进举措、主要成效等,注重对试点项目的整体建设水平和示范价值评价。

(三)验收主体

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的验收由我厅组织。为确保工作开展有序高效,由市州教育局、普通高校、厅委直属单位承担的试点项目由我厅信息化办组织验收。由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等单位承担的试点项目,我厅信息化办将视情况委托当地市州教育局信息化办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验收总结报我厅信息化办审查备案。

(四)验收内容

验收组织部门根据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预期目标,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主要包括:

1.对试点项目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2.对试点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价,特别是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改革传统教学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等方面产生的作用和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3.对试点项目产生的效益、成果应用前景、示范引领和推广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验收程序

1.项目自评。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试点实施方案》,认真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填写《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8)后,并根据验收组织分工,按要求于430日前分别报送我厅和本地市州教育局信息化办。

2.验收组织。我厅和市州教育局信息化办根据项目验收申请情况,组织专家组通过集中审阅材料、分项目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还可以根据需要在部分区域或学校进行问卷调查。根据各项目完成情况,最终由验收专家得出优秀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四类验收结论。

3.结果通报。各市州教育局将相关验收材料(验收情况汇总表、验收专家组成员、专家验收意见、项目验收材料等)于530日前报我厅信息化办审查备案。我厅将及时发文公布验收结论,并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教育信息化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深刻理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推进实施,认真做好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的组织申报、中期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2.各市州教育局要切实承担起本地试点工作组织管理的主体责任,统筹制定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本地试点单位的申报、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并提供必要支持。各高校和厅委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试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应切实完善试点工作制度,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3.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验收结论,将作为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湖南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县市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遴选的重要依据。

4.本次试点工作将全程采用网上申报、在线评审,各单位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按照要求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将全部材料上传到湖南教育新干线链接的本单位工作管理空间试点示范项目相应栏目中。申报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的单位,可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空间上传申报材料。

5.联系人:省教育厅信息化办,喻静;联系电话:0731-********;邮箱:hnsjytxxhb@163.com

附件:

1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指南

2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请表

42015XXXX试点工作方案(编写提纲)

5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表

6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指标体系

7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市州教育局初评结果汇总表

8.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42

附件1

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指南

一、试点县市区

1.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模式探索

2.通过信息化手段在区域内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的机制探索

3.区域内教育大数据分析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二、专项试点

1.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深度应用探索

2.利用微课促进课堂教学改革的应用探索

3.信息化条件下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创新教学模式研究

4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组织形式在教学过程中的创新应用

5.基于MOOC”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实践

6.高等学校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社会的模式和策略探索

7.基于在线学习的学分银行建设机制探索与实践

8.应用数字化资源开展职业教育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技能竞赛和技能鉴定的模式研究

9.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教学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0.基于教育电子身份证号和实名制认证的教育网络安全管理机制探索

附件2

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

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市州教育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d206b20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b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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