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

发布时间:2019-03-21 08:20: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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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2]90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28

【实施日期】2012.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290 2012122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保障《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在我省顺利实施,现根据《规划》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形势与要求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目标的顺利实现,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各方共同努力,我省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功处置了多起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其他动物疫情保持稳定;沉着应对了2008年冰冻雪灾和2010年重特大暴雨天气等严重自然灾害对动物防疫工作的不利影响,确保大灾无大疫;有效保障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动物食品安全和供应,为全省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及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动物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动物疫病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一)动物疫病防治基础不断夯实。近年来,我省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大力推进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和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初步构建了省、市、县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三大体系,乡、村动物防疫网络初步建立,动物防疫体系基本完善。组织开展了官方兽医资格认定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组建了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在国家支持下,组织实施了一批动物防疫、动物检疫、乡镇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冷链设施建设,动物防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立了动物防疫地方政府负总责、畜禽所有者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动物防控责任体系。完善了以强制免疫、疫情监测、阳性动物扑杀、无害化处理、村级防疫员补贴等为主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保障机制。组织修订《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 》和《江西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等动物疫病防控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和完善了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规范养殖和动物卫生监督等管理制度,为动物疫病防治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动物疫情形势依然复杂。我省畜禽养殖量大,地处南来北往的交通要道,又是国际重要的候鸟越冬地和迁徙地,畜禽及其产品长距离跨境频繁调运和候鸟大量迁移,动物疫情隐患较多。同时,由于动物疫病种类多、病原复杂、污染面广,病原变异快、病症非典型、多病原混合感染等,致使疫病防控难度大,动物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仍有散发或局部流行可能;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呈现上升趋势;全球动物疫病日趋复杂,周边国家动物疫病濒发,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加大。

(三)动物疫病防治面临新要求。近年来,我省畜牧业迅速发展,生猪年出栏突破3000万头,家禽年出笼超过4亿羽,规模养猪比重达到87%,规模养禽比重达到76%。随着我省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的不断提高,同时,由于养殖业市场准入和全程式监管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畜禽跨区域长距离运输和鲜活畜禽消费现状短时间难以改变等,传统疫病防控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转变动物疫病防治方式。研究表明,70%的动物疫病可以传染给人类,75%的人类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或动物源性食品,动物疫病如不加强防治,将会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随着我国人口增长、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提出更高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转变动物疫病防治理念,确保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逐步向净化消灭过渡。国内外兽医工作定位和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向以动物、人类和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的现代兽医阶段过渡,不断提升动物卫生保护能力和水平。然而,当前我省疫病防治基础和设施手段仍然停留在传统防治水平,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兽医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法规、金融及公共财政等的支持保障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兽医人员的素质和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我省的动物防疫工作依然是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防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把动物疫病防治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以促进动物疫病科学防治为主题,以转变兽医事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动物疫病,为保障我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和振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建设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防治机制。

--立足省情,稳步实施。立足我省省情,准确把握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趋势,科学判断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合理设定防治病种和目标,积极稳妥地实施科学防治。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省不同区域养殖业特点,按照动物种类、养殖模式、饲养用途和疫病种类,分病种、分区域、分畜禽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整合利用动物疫病防治资源,确定我省优先防治病种,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措施,加强示范推广,统筹推进动物防疫各项工作。

(三)防治目标。到2020年,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8种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详见附件1)达到规划设定的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6%4%3%以下,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13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详见附件1)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更加健全,法规和科技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更加稳定,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三、总体策略

统筹安排动物疫病防治、现代畜牧业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探索符合江西省情的动物疫病防治模式,着力破解制约动物疫病防治的关键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实施计划防治、健康促进和风险防范策略,努力实现重点疫病从有效控制到净化消灭。

(一)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计划防治策略。有计划地控制、净化、消灭对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大的重点病种,推进重点病种从免疫临床发病向免疫临床无病例过渡,逐步清除动物机体和环境中存在的病原,为实现免疫无疫和非免疫无疫奠定基础。

(二)畜禽健康促进策略。按照国家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对重点疫病设定净化时限。完善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监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实施动物健康检测,推行无特定病原场(群)、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认证和无疫区建设。扶持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逐步降低畜禽散养比例,有序减少活畜禽跨区流通。引导养殖者封闭饲养,自主防疫,定期监测,严格消毒,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三)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加强对境外流行、尚未传入的重点动物疫病风险管理。依据边境省份动物疫情发生与流行情况,加强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与管理,强化机场、码头的检疫监管,建立健全我省边境疫情监测制度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完善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评估、检疫准入、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监测能力建设。

四、优先防治病种和区域布局

(一)优先防治病种和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根据国家规划,结合我省疫病流行状况和所造成的危害,确定2012-2020年我省优先防治病种规划,同时,还将根据疫病流行及其所造成的危害变化,适时调整或纳入省级优先防治病种范围。除本规划涉及的疫病外,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辖区内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还应将对当地经济社会危害或潜在危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水生动物疫病、其他畜禽流行病、特种经济动物疫病、宠物疫病、蜂病、蚕病等纳入防治范围。

(二)区域布局。根据全省养殖业特点与布局,我省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

--养殖业重点区。对以赣中片为中心,沿浙赣、京九线辐射分布的高安等50个生猪重点县,加强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生猪疫病防治,优先实施种猪场疫病净化。对宜春片的高安和吉安片的泰和,以及赣北片的鄱阳等13个肉牛重点县加强口蹄疫等疫病防治。对新建等8个奶牛重点县,加强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疫病防治。对上栗、修水等15个肉羊重点县,加强口蹄疫、羊布鲁氏菌病等疫病防治。对丰城、南昌等14个水禽重点县,宁都、德安等12个优质肉鸡和蛋鸡重点县,以及环鄱阳湖和曾发生禽流感疫情的17个家禽养殖县,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防治,优先实施种禽场疫病净化。对高安市、上饶县等8个养蜂重点县,加强蜂螨病等防治。对兴国县、万安县等40个水产养殖重点县,加强鲤春病毒血症、草鱼出血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等鱼病防治。对修水、永新等养蚕重点县,加强蚕微粒子病等防治。(详见附件3

--人畜共患病重点流行区。对环鄱阳湖地区的南昌县、永修县、鄱阳县等17个重点县,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对南昌等11个设区市所在的城区,加强狂犬病防治。对高安、于都、芦溪等23个牛羊养殖重点县,加强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防治。(详见附件4

--动物疫病防治优势区。在大城市周边地区、畜禽养殖大县等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程度较高地区,建设生物安全隔离区。在天然屏障好、畜牧业比较发达、防疫基础条件好的赣南区域,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五、重点任务

根据我省财力和防治重点,在全面掌握疫病流行态势、分布规律的基础上,强化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净化种畜禽重点疫病,有效防范重点外来动物疫病。

(一)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开展严密的病原学监测与跟踪调查,为疫情预警、防疫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改进畜禽养殖方式,净化养殖环境,提高动物饲养、屠宰等场所防疫能力。完善检疫监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场准入健康标准,提升检疫监管质量水平,降低动物及其产品长距离调运传播疫情的风险。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强制扑杀政策,建立扑杀动物补贴评估制度。完善强制免疫政策和疫苗招标采购制度,明确免疫责任主体,逐步建立强制免疫退出机制。完善区域化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无疫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加强重点地区养殖场疫病监测与免疫消毒工作,提高养殖场疫病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动物疫病。

(二)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头管理和综合防治,强化易感人群宣传教育等干预措施,加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职业保护,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对布鲁氏菌病,建立牲畜定期检测、强制扑杀政策,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对奶牛结核病,采取检疫扑杀、风险评估、移动控制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强化奶牛健康管理。对狂犬病,完善犬只登记管理,实施全面免疫,扑杀病犬。对血吸虫病,重点控制牛羊等牲畜传染源,实施农业综合治理。

(三)净化种畜禽重点疫病。引导和支持种畜禽企业开展疫病净化。建立无疫企业认证制度,制定健康标准,强化定期监测和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和信息发布制度,分区域制定市场准入条件,定期发布无疫企业信息。引导种畜禽企业增加疫病防治经费投入。

(四)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健全外来动物疫病监测制度、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评估制度,强化入境检疫监管措施,提高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能力。加强野生动物传播外来动物疫病的风险监测。加强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与管理,强化省际边界监管,完善省际边界等高风险区域动物疫情监测制度,实施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宣传培训计划,提高外来动物疫病发现、识别和报告能力。配合农业部做好牛海绵状脑病、小反刍兽疫等外来疫病的流行病学监测调查工作。

六、重点工程

围绕提升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突发疫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b3db6aa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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