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样的教育才是“人民满意的教育”作者:李正田来源:《现代教师教学研究》2013年第05期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标题,高屋建瓴地阐述了我国未来五至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为中国梦梦想成真注入了强大的推动力。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教育才是“人民满意的教育”呢?要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政府、相关部门、学校乃至社会,各自应该怎么办?
【关键词】什么是;人民满意;教育;
1人民满意的教育应当是政府保障优先发展,人民群众获得实惠的教育
1.1以政府对教育的科学定位来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地位。根据《中国教育报》2012年3月4日《全国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归类整理分析报告》显示:第一,归属于社会建设范畴的教育定位最有利于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落实。第二,归属于社会与民生建设范畴的教育定位有利于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落实。第三,归属于民生建设范畴的教育定位比较有利于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落实。第四,归属于公共服务建设范畴的教育定位比较严重地影响了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实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七、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范畴下定位教育,以“(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标题把教育列为六大建设之首。
1.2以公共财政对教育的优先投入来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2012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2.2万亿元,终于实现了4%的目标,这在我国科教兴国和人才全国之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实现4%是一个伟大的新起点:今后既要保证4%的绝对量伴随GDP总量的增加而增加,而且还要有超越欠发达国家4.1%水平的相对量的增加。要确保4%投入的货真价实:各级政府在兑现4%目标时,既要考虑20余年的欠账历史,更要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要确保4%一定100%的用在刀刃上:今后的教育投入应本着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尤其是用4%投入的增量部分优先保证教育公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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