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务处
教通字【2016】6号
关于评选2016年度
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教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大学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教务工作者评选办法》(成理校教〔2012〕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教务工作者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及时间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1),教学管理工作者填写《**大学先进教务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于4月1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测评后于4月8日前将优秀教师申报表、先进教务工作者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各单位推荐名额按成理校教〔2012〕4号文件执行。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合格候选人的姓名、岗位、申报类别及承担的教学或管理任务等基本信息,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与评议。
4.专家听课评议。教务处组织专家深入课堂听课,开展学生测评,全方位评价候选人教学质量。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一线教师和学生
的意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2.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教务工作者评选制度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推荐出能够起到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和管理标兵,促进全校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上台阶。
3.坚持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参评。
三、申报材料要求
1.2014年已评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或先进教务工作者的老师,在本次申报时不得重复使用上次的申报支撑材料,须有新的符合条件的项目、论文或教材。
2.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复印件,包括核心期刊标识、目录和文章;教材须提供版权页复印件。申报时请提供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附件3以excel格式)发教务处邮箱。
3.申报截止时间4月8日,联系人:何萍贺玲,电话:********邮箱:jwc@cdut.edu.cn
附件:1.**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2.**大学先进教务工作者申报表3.**大学优秀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