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5-10 17:03: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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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公共医疗机构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体职工及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运转,促进医院稳定、和谐、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相关法规和条例,制定本预案。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医疗救援应对工作。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1)肺鼠疫、肺炭疽城区或某区域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3)涉及多个区域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本地区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本地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全体员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全院上下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组织体系医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办公室应急救援专业组2.1领导机构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总指挥,分管副院长是专项或重点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负责人。由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指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副组长:成员:2.2办事机构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常设在医院办公室。全院各科室要以大局为重,无条件服从并圆满完成医院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培训、实施与监督,贯彻落实应急办公室有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fda1bb04b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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