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众创空间互联网+众创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14 10:03: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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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众创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战略行动计划的有关精神,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江苏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的功能与作用,探索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引导广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育学生在互联网+领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面向江苏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各成员高校研究生、本科生实施互联网+众创培育工程。

第二条 互联网+众创培育工程由江苏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组织实施,并提供资助。

第三条 互联网+众创培育工程采用立项资助方式进行培育,按照创新能力、创新技术、创业人才和创新企业四个层次分类立项。创新能力项目主要面向本科生,创新技术项目主要面向研究生。

第二章

第四条 凡协同中心各成员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依据自己的特长、能力和兴趣,自由申请互联网+众创培育工程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

第五条 申请的课题和项目应围绕互联网+时代的社会需求,体现在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用互联网的思维和技术提出如何实现互联网+的解决方案。鼓励“奇思妙想”和“异想天开”。

第六条 创新能力、创新技术、创业人才和创新企业四种类型的项目,应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创新能力:面向创意设计和创新技术探索,充分发挥选手的丰富想象和原始创意,围绕互联网+时代和未来物联网社会的生产、生活、文化、科学、教育、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原创性思想、理念、观点、描述、表示、设计、手段与方法,面向未来物联网社会的智慧服务提供各种类型的创意设计和创新技术探索。

2、创新技术:面向创新技术研发,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技术思想创新探索“互联网+”的解决方案和面向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的智慧服务系统(Smart Service System ,简称3S),创新研究和设计物联网智慧服务系统的关键技术及其应用。

3、创业人才:面向科技创业,用物联网的技术思想创新探索“互联网+”的创业方案和科技创业的产品方案,创新研究和设计面向科技创业的物联网智慧服务产品和基于物联网的创业实施方案,研究提供满足社会和市场对智慧服务需求的物联网技术与产品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推广方案。

4、创新企业:面向创业实践,用物联网的技术思想和产品开展基于“互联网+”的科技创业实践(注册公司),创新研究和设计面向科技创业的物联网智慧服务产品,提供满足社会和市场对智慧服务需求的物联网技术与产品并积极探索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推广。

第七条 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团队,主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鼓励跨高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第八条 申报者原则上应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第九条 申请人需根据拟申请的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本科生项目统一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并选拨推荐;研究生项目统一由研究生院汇总并选拨推荐。

第三章

第十条 江苏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报中心管委会审批后最终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第十一条 互联网+众创培育工程按创新能力、创新技术、创业人才、创新企业四个类别,给予相应资助。各类项目资助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为:

创新能力项目500项,资助金额为2000/项;

创新技术项目200项,资助金额为5000/项;

创业人才项目80项,资助金额为10000/项;

创新企业项目20项,资助金额为20000/项。

第十二条 对拟立项资助的项目,由江苏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互联网+众创培育工程项目任务书》,启动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终止或撤销,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协同创新中心批准。

第十四条 创新能力和创新技术实施周期一般为半年,创业人才、创新企业的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db61633f8c75fbfc67db2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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