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市、区)公务员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1 10:49: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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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县(市、区)公务员网络培训学习的通知

洛人社〔20143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的要求及工作安排,2014年,我市拟将县(市、区)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乡镇基层公务员纳入洛阳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学习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部署要求,适应公务员培训改革新形势和公务员多样化、个性化培训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公务员发展成长服务,20124月我市开通运行了洛阳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登记参加了网络培训学习。学院运行以来,各单位精心谋划,强力推进,狠抓管理,督学促学,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网上学习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能力素养水平不断提升。根据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安排部署,县(市、区)、乡镇基层公务员也要纳入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平台,实现公务员网络培训学习全覆盖。

二、主要功能

网络培训学院是一个集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技能训练等五类500余门课件资源,具有实时在线交流、考核测试、智能互动英语、培训信息管理和网上图书馆功能的在线学习平台。是全市公务员学习的新阵地,实现了优质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学习的网络化,有助于破解当前突出的工学矛盾,满足公务员队伍不断增长的自主、个性化学习需求,培训的内容更加丰富、手段更加多样、方式更加便捷、覆盖面更加广泛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是面向全市公务员开展大规模培训活动、提升素质能力的新平台,也是实现网络培训信息管理的新渠道。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人社部门和各县直单位要设立专职管理员,负责网络培训学院的学习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学员上网学习,确保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二)要加强管理,加大对培训结果的使用力度。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人社〔201146号)有关规定,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每年培训需完成不少于96学分,其中一类学分不少于58学分。对未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公务员,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评先表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第二年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对培训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及时查看学员学习进度,认真督促检查。要加大对培训结果的使用力度,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市公务员局将对各县(市、区)公务员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及时通报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三)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务必于20141120日前,按要求将县(市、区)学员和管理员信息以纸质文件和Excel格式电子文档同时上报市公务员局。对于开通运行后新录用、新调入和调离、退休人员,各县(市、区)管理员要及时予以增减。

 

 

2014102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c907029b307e87100f696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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