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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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农商银行小微企业
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对小微企业得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 资难问题 ,增强实体经济经营活力, 减轻小微企业财务成本, 防范信贷 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根据《宿州银监分局对201 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续贷贷款 (以下简称续贷) 就是指借款人在原有得贷款到 期(含展期后到期 )后不能按时收回, 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 全部原贷款得行为。
第三条 续贷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
(一)合法合规原则:续贷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特别就是 贷款新规得相关要求;
(二)有效性原则:续贷工作应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落实担保抵押 手续,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 ;
(三)规范操作原则: 续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得条件与程序进行操作 与审查、审批。
(四 )封闭运行原则 :续贷资金直接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 ,不 得用于其她用途。
(五)从严控制原则。续贷工作在试点初期实行“名单制 " 管理, 对同一笔贷款续贷次数不得超过 2 次,且对同一客户累计续贷次数不 得超过4次。
第二章 续贷得对象与范围
第四条 续贷适用得对象就是指小微企业中生产型、科技型、成 长型得实体经济企业(含个人经营性 )。
第五条 续贷适用得范围只限于保证与抵押方式贷款,不含信 用贷款、质押贷款 ,及贷款以外得其她授信业务。
以下贷款不属于续贷范围 :
(一 )从事投资、融资、典当、担保等业务得公司或个人贷款; (二)从事房地产业务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三)个人消费性贷款; (四)其她非周转性用途贷款 ; (五)其她非实体经济贷款。
第三章 续贷适用得条件
第六条 对需要办理续贷得借款人 ,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 (一)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重点扶持得行业 ;
(二 )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其运营资金往来主要通过基本账 户结算并与融资规模相匹配 ;
(三 )生产经营正常且能按时支付利息,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 ; (四 )属于周转性贷款 ,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 (五)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 ( 六) 贷款担保有效 ;
(七 )在原贷款期限内未发生欠息、 挪用贷款等情况, 经人行征信 系统查询无重大违约;
(八)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无民间借贷,社会信用良好 (九)单笔贷款额度20 0万元(含)以上;
(十 ) 资金回笼率在 5%(含)以上,资金回笼率就是指续贷客户 在续贷前一年销售货款日均余额与续贷前贷款最高余额得比例 ;
(十一)符合贷款人规定得其它条件。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得 ,不得办理续贷: ( 一)借款人逃废债务或恶意欠息 ; ( 二) 借款人已资不抵债、濒临破产;
(三) 借款人本身或关联企业中涉及房地产等行业; (四) 原贷款用途存在违规情况得借款人 ;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