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周志
学 生 姓 名 于 文 领
学 号 0902210437
专 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班 级 09级4班
指导教师及职称 刘金琪
二 级 学 院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年 月 日
须 知
1.学生在做毕业设计(论文)前,须认真学习《哈尔滨剑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修改版)》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学生必须完成确定的各项工作。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要及时、认真地填写《哈尔滨剑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周志》;指导教师要按期检查周志,填写指导意见并签字。
3.学生和指导教师必须手工填写本周志,禁止电子版打印。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学生须向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提交本周志,不提交本周志者不能参加答辩。
5.本周志的填写内容包括有关资料摘录实验原理数据、设计方案、草图程序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办法,咨询和接受指导及个人心得、设想等。
6.本周志如丢失要及时办理补发手续。
7.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此周志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由二级学院负责存档。
毕业设计(论文)周志
毕业设计(论文)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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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726f76701f69e3143329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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