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地税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在税收征管中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1-03-16 09:10:4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彬县地税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在税收征管中的界定

日期:2010-07-29 作者:稽查局 来源:彬县地税局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划分在税法中涉及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等税种中,但在税收征管的具体实践中,人们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界定产生了不同理解。

  一是普通意义上的理解就是工商业特别或比较发达,人口极为或较为集中的地方应该称得上城市、县城;建制镇则是在经济相对落后,人口流动性大,商业相对发达的农村人口聚居地区;工矿区则是指矿山开采企业在进行资源开采过程中所占用的区域。也就是说一般人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理解是主观、表面的、模糊的。

  二是纳税人、税务机关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利益博弈也使得三者在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界定上产生分歧。纳税人认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解,而工矿区则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域,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少缴税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了增加地方财力,仅仅依靠上级文件规定擅自扩大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四址划分范围,随意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作为执法机关的税务机关在争作聚财为国的急先锋时候,有时会无意中忘记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只要是上级文件规定,我们就依法、依文件执行,这样税务机关面对上级就自感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了,面对纳税人也做到应收尽收。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税企双方制造了矛盾。

  三是税法中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解释各有不同,分别体现在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相关规定中。

  1、城建税规定

  (85)财税字第143号《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关于市区、县城、镇的范围,应按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

也就是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照市区7%、县城、建制镇5%、不在上述范围的1%的差别税率计算征收。从此可以看出城建税的不同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来确定,但工矿区应按其所处的行政区划范围来确定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但县城所在的城镇及其他建制镇的行政区划范围内均应按5%的税率计征城建税(应包括所管辖的行政村)。

  2、房产税规定

  (86)财税地字第8号《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一条规定,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86)财税地字第8号《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关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从税法对房产税的规定来看,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明确规定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这里的农村应当是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所必须的生产和生活区域)。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所辖的行政村(这里的行政村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批准设立的村,不是指按照传统习惯流传下来的自然村)。工矿区的征税范围为按照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3、土地使用税规定

  (88)国税地字第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88)国税地字第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关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从上述文件规定来看,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市为市区和郊区,县城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矿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但对照房产税的规定来看,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房产税中的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所辖的行政村。土地使用税则规定县城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这个城镇应该包括县政府所在的镇管辖的一定范围或全部的行政村,也就是说还包括农村(是否部分或全部包括镇所辖的行政村及农村地区,按新的《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65号第一条规定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均应设置镇的建制。因此县城所处的城镇应当是建制镇的标准但其经济繁荣程度、市政建设水平又高于一般的建制镇。)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但未明确不包括建制镇所辖的行政村。 

  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咸政发【200840号文件规定,咸阳市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区域等级范围和单位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尽快按照新的区域等级和单位税额确定四址范围,同时抓紧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也就是说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的认定权限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并由他们确定四址范围,再报省人民政府最终批准备案执行。

  由于税法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在各税种中的解释不同,征税范围不同,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纳税人、税务机关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不同理解,他们在具体税收活动中有时区别开来,分别对待,有时把各税种的不同解释混为一谈,寻找对自己利益更有利的一种恰当的解释。

综上所述,如何在税收征管中准确界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我个人认为:

  1、对城市的理解

  城市就是包括市区和郊区,城建税的适用税率为7%,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税法规定征收,三者对此的解释无区别,仅仅是土地使用税按地域不同分等分级。

  2、对县城的理解

县城在三者中的解释就不同了,城建税中的县城应按建制镇的规定,按行政管辖范围并按5%适用税率计征;房产税仅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范围所在的县城区域,但不包括农村地区,它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县城;土地使用税所指县城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它所指县城是按照县城所处的镇的行政区划范围,从广义上理解的县城。

  3、对建制镇的理解

建制镇在三税中的解释也不同,城建税规定按行政区划范围来确定纳税人是否适用5%的税率,这里没有农村的区别;房产税规定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所辖的行政村;土地使用税规定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但未明确不包括建制镇所辖的行政村,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4、对工矿区的理解

工矿区在三税中的解释也不同,城建税对其未作解释,仅按行政区划范围来确定纳税人的适用税率,纳税人在建制镇的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应当按5% 的税率计征城建税,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的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应当按1% 的税率计征城建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工矿区解释是一致的,它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但在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税时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而房产税计征并无此前提条件。

  因此,我们在执行政策时,要准确理解政策,不能一叶障目,以偏概全,片面理解,按5%的税率计征城建税的区域不一定就能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1%的税率计征城建税的纳税人不一定就不交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当然能征收房产税的区域就一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但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区域不一定就得缴纳房产税。也不能就说按税法对城建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中的一种规定断章取义来确定该纳税人是否应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按差别比例税率计征城建税。

  以上仅仅是我个人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和税法具体应用中的一点个人体会,偏颇和理解错误也许不能避免,但仅仅限于探讨。无论谁怎样去诠释税法规定,我们都要从税权高度统一的角度认识、界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在城建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中的区别,切实把纳税服务与严征细管有机结合起来,使得为国聚财和为民服务辨证统一起来,把税法尊严和个人意愿区别开来,真正做到依法、科学、文明、廉洁征税,努力达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669b74ce518964bcf847c88.html

《彬县地税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在税收征管中的界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