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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化妆设计课程实训周评分标准
指导思想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第五周为化妆设计课程实训周,检验本专业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掌握的实际操作水平与设计创新技能,特制订本实训考评计划。
模特和服装
选手使用的真人模特由本校在藉学生中选则,身高标准1.65米—1.75米,三围不做具体规定。
一、新娘化妆、盘发整体造型(真人模特)>>>>课程要求如下:化妆要求:
(1)适合婚庆场合的实用型新娘妆。
(2)模特婚纱自行采购,款式见图例(颜色为白色),允许对服装做改动,但不可改变其原有风格。禁止添加任何烘托作品的道具(如:手捧鲜花,散发喜糖,放飞鸽子等
(3)模特面部不准有纹饰痕迹;可提前修好眉型及卷曲睫毛,不允许再有其它任何修饰的痕迹。
(4)考核前,面部不能粘贴任何辅助化妆的材料,假睫毛、美目贴必须在考核现场粘贴。
发型要求:
(1)发型以时尚为导向。
(2)考核前可做好吹风、卷筒等准备工作,模特入场时全部头发向后梳平梳顺。(3)如需染发,可考核前完成,最多可使用2种颜色(不包括底色和过渡色),发色和谐渐变,并被消费者所接受,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4)如需使用发片,最多可使用两片根部直径不超过5厘米的发片,面积不超过整体发型的30%。
(5)允许使用1—2块支撑物,整体发型高度不得超过面部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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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头饰不能覆盖全头面积的20%,高度不可超出整个发型的高度,禁止使用头发或类似纤维制成的饰品。
(7)考核中可使用任何造型工具和发品。
(8)发型完成后不得外露任何夹子或卡子等工具。(9)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将被扣5分。
化妆发型图例:
3.>>>>评分标准:
化妆标准(化妆技术80%;整体效果20%)
(1)妆面粉底厚薄均匀,粉底颜色自然柔和,质感细腻。(2)妆面干净,对称牢固,化妆技巧突出新娘化妆特点。(3)色彩搭配合理,层次过渡衔接自然。
(4)五官轮廓清晰,比例均匀,妆面设计与造型意图吻合。
(5)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搭配符合新娘自身条件和新娘化妆要求,符合婚庆场合,突出新娘魅力,注重整体效果。
发型标准(发型技术80%,整体设计20%)
(1)发色与发型、发片与发型、头饰与发型和谐搭配。
(2)妆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