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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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渠政办发〔200916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制订的《达州市贯彻〈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达州市贯彻《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编办市残联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四川省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特殊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
1、充分认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残疾人是一个困难群体,需要特殊的关爱和支持。针对他们的身心缺陷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培养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提高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不仅有利于残疾人本身和家庭,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心特殊教育的战略决策,切实把特殊教育摆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2、强化和落实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与责任。重视、支持特殊教育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地方政府的职能之一。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在保障残疾孩子入学、孤残儿童抚育、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治疗、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配备、工资待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特教学校企业税收减免、残疾人口统计等方面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教育民办机构的监管,按照标准,对其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和教师资格及时认证,将其教师培训纳入师资培训计划。针对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存在的实际困难,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
3、明确全市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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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创新办学模式,增加经费投入,提高普及程度,基本形成具有咸阳特色的、适应残疾人教育与发展需要的特殊教育体系。力争到2012年,渠县、达县、大竹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逐步达到当地正常儿童少年水平,其他县市区儿童少年三类残疾入学率要逐年提高;65%以上的残疾儿童能够在幼儿园(所)及学前康复训练机构接受23年的学前康复训练、早期智力开发;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40%以上的残疾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4、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各县市区要大力宣传特殊教育的意义和作用,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残重教的优良传统,让支持帮助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成为更加广泛的社会共识,为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捐赠及免税的政策,积极鼓励个人、企业和民间组织支持特殊教育,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努力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特殊教育良好氛围。
二、统筹协调,不断完善特殊教育工作体系
5、必须将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坚持以普及为重点,在普及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要将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作为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与水平的重要任务,继续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推进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持续发展,千方百计地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6、促进各类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均衡发展。当前,我市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难问题比较突出,各级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机构要按照视障儿童教育省统筹,听障儿童市统筹,智障儿童教育县统筹的原则,认真分析当地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及分布特点,科学提出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方案并认真实施。在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设项目规划中,重点发展智障儿童教育,努力满足广大智障儿童的教育需求。要逐步对重度肢体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7、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各县市区要在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的前提下,以职业教育为主,积极发展残疾人中等教育。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高中要举办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和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中要为残疾人入学提供条件和支持,努力创设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教育的宽松环境。市特殊教育学校要充分发挥办学特色和优势,以创建全省一流特殊教育学校为目标,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拓宽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提高职业教育水平。
8、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鼓励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各级教育、民政、卫生和残联等部门要相互协作,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鼓励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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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9、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各级残联、教育和民政等部门要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鼓励和扶持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课程建设,积极探索和开发符合残疾人特点、适合当地需要的职业课程,强化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提高残疾人实用技术操作水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投入,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
三、强化管理,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10、不断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开展不同的教育教学活动,使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残疾学生都能够通过差异性教育得到和谐发展。要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开展个别化教学,提高其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和劳动、就业的能力与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1、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各级教育部门要重视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大指导和监控力度,提高随班就读教学质量,努力降低辍学率。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要定期组织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2、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积极推广和应用国家特殊教育资源库和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加快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加强教师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普及学生微机室、教师电子备课室和校园网络,积极实施多媒体进教室项目。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整合与应用,提高残疾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13、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各县市区教研机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人员,密切关注特殊教育教学改革,紧紧围绕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这个主题,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教育科研专题要紧密结合实际,切忌专题宽泛。要深入研究与当前教育工作和残疾人发展密切相关的针对性问题和困惑,使教育科研成为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增长点。积极倡导特殊教育工作者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开展特殊教育专题研究,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予以支持,逐步建设一支理论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特殊教育科研骨干队伍,提高特殊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14、健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把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依托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要逐步对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和民办特教学校的在职教师进行轮训。特别重视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每年要选派2--3名优秀青年教师到专业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习和锻炼。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校长的培训,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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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管理特殊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15、畅通特殊教育教师调配渠道。有关部门要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教师需求量大的特点,尽快组织专项调研,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并保障教师和管理人员足额到位。要选派责任心强,热爱特教工作,且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人员充实到特教队伍,积极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任教。
16、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各县市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的规定,确保特殊教育教师享受每月不低于工资15%的特殊教育岗位补助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应适当提高标准。对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的人员,要将其工作情况列入绩效考核的内容。在职称评定、评优树模、晋升晋级等方面要给特教工作者必要的照顾和倾斜。五、完善机制,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措施
17、多渠道保障特教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成本较高,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统筹各类资源,保障特殊教育经费。各县市区政府必须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经费标准不得低于同类正常学生省定公用经费标准,并逐年提高。各级残联要从残疾人保障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从社会福利募捐款中划拨一定比例金额,支持特殊教育事业。要使用管理好中、省特殊教育补助专款,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当地特殊教育的项目投入和无偿捐赠,拓宽特殊教育资源。18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坚持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杂费、免书费和对寄宿生补助伙食费的两免一补政策,逐步提高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并免除住宿费。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学校也要酌情减免相应费用。要将民办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机构纳入免费体系。积极动员社会有关方面捐助残疾儿童少年顺利完成学业,努力提高特殊教育的普及程度。
19、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相关县区和部门要组织实施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落实乾县、武功两所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和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项目的配套资金及师资配置。市残联创建一所咸阳市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校。30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2012年前,新建或利用现有学校改建、扩建一所综合性的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和倾斜。
20、加强督导检查。市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特殊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费到位、师资培训、普及程度落实情况。要把特殊教育发展情况作为考核当地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内容,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巩固提高的重要指标。今后,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不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的,不得申报教育强县、强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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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329841b10a6f524ccbf85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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