汊河镇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由镇食品安全办主任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地址设在镇政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镇食品安全办主任长或成员单位负责人提议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包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举措等,对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讨本镇食品安全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本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食品安全行业规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向上级部门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和决定报请上级决策的事项。
四、镇食安办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拟定,经镇食品安全办主任批准后,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完成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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