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
应提交的证件及办事流程
一、提交证件
㈠开发商提交证件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资质证书
7、法人证明
8、营业执照
9、整体效果图
10、竣工验收报告
11、组织机构代码证
㈡个人提交证件
1、房屋买卖契约
2、契税发票
3、评估报告(一次性付款不需办理)
①抵押评估报告
②交易评估报告
4、金融部门出具的贷款证明
5、维修基金发票
6、个人身份证明
二、办事流程
1、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需在30日内将签定的三(四)份合同送往房屋产权主籍监理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持已备案的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房屋买卖契约;其中按揭贷款的需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办理交易及抵押评估报告。
3、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出具的纳税通知单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交纳契税。
4、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持已备案的合同到房地产管理所交纳维修基金。
5、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持以上已办理的证件到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审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他项权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c474916f18583d0496459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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