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30 05:44:29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倒查范围(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二、责任倒查内容(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c165972a417866fb84a8e47.html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