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值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30 12:57: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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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值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值班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益,根据公司行政值班管理有关要求,按照“规范有序、敏锐高效、准确可靠、服务大局”的功能定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总值班室是公司内外联络的形象窗口,是服务行政工作的保障中心,是公司政务信息集散的运转枢纽,是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基层单位行政值班工作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系统行政值班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值班室管理职责:

1.负责统筹安排公司行政值班工作;

2.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

3.按照《西宁供电公司值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附件1)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重大事项;

4.负责协调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安排;

5.负责值班信息审核;

6.负责登记领导批示,跟踪督办,及时汇报落实情况

7.制定公司行政值班管理方面的有关制度、流程及标准;

8.起草、发布有关值班工作文件;

9.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衔接;

10.负责值班一体化信息平台的应用和维护;

11.动态掌握公司作为成员单位的各级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 非工作时间值班人员职责(公司本部人员轮值):

1. 负责当日值班报岗、值班日志的填写;

2. 负责在值班时间内办理来文来电工作;

3. 负责值班期间有关事项的协调和联络;

4. 协调处理值班期间的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七条 按照“准确、有序、敏锐、高效”的原则办理值班各项事务。

第八条 坚守值班岗位,保持24小时连续在岗职守。按照“首接负责制”做好办理事项的汇报、联络、协调、跟踪和落实工作。

第九条 记录值班期间来文来电,做好信息的整理和编报工作,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保证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按时发布相关刊物。

第十条 严格遵守交接班、换班等规章制度,严守值班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行政值班工作分为个层级:公司领带带班、特殊时期部门领导在岗带班、总值班室值班、非工作时间本部人员轮流值班

(一)领导带班

公司领导参与法定节假日、重大保电、突发事件、抗灾抢险特殊时期的带班工作,带班期间对公司值班工作及突发事件进行总体指挥和决策。

(二)特殊时期部门领导在岗带班

公司本部部门领导以在岗带班方式,参与公司特殊时期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三)总值班室值班

1.工作时间内,公司本部总值班室值班员负责行政值班工作,特殊时期参与相关事务的组织与协调。

2.节假日值班安排时必须明确值班车辆车牌号、联系方式及应急服务值班人员联系方式。

3.按照本部部门排序,安排非工作时间、特殊时间行政值班工作。

4.指导非工作时间本部值班人员准确处理来文来电。

5.公司防汛、防灾等生产值班安排要与公司行政值班安排相衔接,总值班室负责值班人员安排,带班领导的排班原则上以生产部门意见为主,生产部门起草的生产值班相关文件,需办公室会签。

(四)非工作时间本部人员轮流值班

1.公司本部在职人员参与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的行政值班工作。

2.周一至周五期间负责夜间值班工作,下午18:00接班,上午8:30交班。

3.节假日实行24小时两值值班制,白班上午8:30接班,下午18:00交班;夜班下午18:00接班,次日上午8:30交班。

4.应在总值班室到岗值班,坚决杜绝因值班不到位而发生重要来文来电漏接、迟接等情况的发生。

5.值班期间禁止饮酒、脱岗等。

第十二条 带班制度

特殊时期,本部副职级以上干部在岗带班周期为24小时,需保持通讯畅通。要求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总值班室。

第十三条 交接班制度

1.交班时间:按照规定的交办时间,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总值班室,按照《值班日志》进行交接班。

2.交接班的主要内容:来文来电情况、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文件流转的具体办理情况、重要信息获取情况、领导批示意见、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以上内容均由交班值班员填入《值班日志》和《值班台帐》中,交班人员重点说明未办结事项的详细情况,保证值班工作的连续性。

3.接班值班员上岗前应认真查看《值班日志》和《值班台帐》内容,了解上值各项工作情况,做到情况明确、内容清楚。

4.办公室对每日交接班情况进行监督。

5.交班值班员应全面认真的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不得无故将本值工作任务拖延至下一值。交接完毕后,交接班双方值班员在《值班日志》和《值班台帐》上签字确认。如果由于交班值班员漏交或未交清楚而出现问题,责任由交班值班员承担。

6.在交接班签字前,接报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需立即处置的,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值班员负责处理,接班值班员配合。待处置完毕或短时不能完成但已告一段落,经总值班管理专责同意,完成交接班。

第十四条 备班制度

当发生突发情况或有紧急工作任务,需要对当日值班人员进行支援补充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备班人员,备班人员包括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值班管理专责和值班员,备班人员上岗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备班人员在备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不得离开主城区和饮酒,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总值班室。

第十五条 换班制度

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到岗的,按照自愿协商的原则进行换班,换班值班员原则上不得连续两日值班。

第十六条 应急制度

值班期间接到紧急重大事项信息后,根据公司领导批示,需启动紧急应急响应的,总值班室要及时将应急职能移交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并做好工作及相关信息传递的衔接。

第四章 奖惩规定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西宁供电公司行政值班工作考核评价细则》(附件2,每年对行政值班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在公司进行通报,并纳入考核。

第十八条 公司本部人员因值班工作不到位或方式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并向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相应的部门考核意见。

第五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8ee9b21bed5b9f3f80f1c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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