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基层政法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1-03-09 11:46: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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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法队伍建设

一、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政法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政法工作的根基,是推动政法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石。基层政法队伍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政法机关的“窗口”和“门面”,也是基层政法工作的根基所在。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在全部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只有把队伍教育好、管理好、建设好,才能使政法部门不断适应新形势,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才能使广大政法干警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又是整个政法队伍建设的基础,是重中之重

二、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以提高政法干警整体素质为重点,以强化班子建设为龙头,狠抓了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政法队伍素质明显增强,有力地保障了基层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干警缺乏信仰,内心思想状态不稳定。一是干警价值追求多元,不再将事业作为自己唯一的理想追求,少数干警还过分追求个人享乐、金钱至上等,片面看待社会人员和公务员的收入差别。是干警职级晋升难,受职数政策限制,影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是有少数干警盲目崇拜西方的司法体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了解不够。

(二)工作环境压力大。基层政法单位办公经费紧张,经济条件较差,干警案压力较大各项工作条件近年来改善有限(办公、办案、车辆)。近年来,基层政法单位的工作量不断增加,而待遇却没多少增加,由此发生心态变化,工作热情减退;社会环境方面由于目前发展经济相比维护法律尊严成了基层党委及部门乃至社会首要考虑因素,还由于目前大量难以化解社会矛盾转移到政法机关,致使执法环境欠佳,损害执法威信事件时有发生。

(三)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人才总量不足。基层政法队伍人数相对有限,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二是高素质人才短缺。从队伍的学历水平看,全日制高等院校政法专业毕业生较少,特别是基层干警通过函授、电大、自学考试的人员较多;从干警专业素质来说,专业带头人、办案能手短缺,有一部分干警还不能完全适应岗位需求。三是人才结构布局不尽合理。从分布情况看,基层能独当一面的办案人才缺乏。四是个别干警与当事人关系不够规范,平时甚至称兄道弟,这种情况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公正形象。

(四)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只顾及法律效果,忽视了社会效果。部分干警仅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研讨案件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二是存在以玩忽职守、工作失职为主要特征的自由主义问题。在执法实践中有少数干警存在受案不规范、取证不及时,程序不严格、执法较随意、处罚不公正的现象。三是存在以以权谋私、办“三案”为主要特征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有的干警在办案中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有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案),给了好处乱办事(案);有的热衷于傍“大款”,在群众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四是存在以冷硬横推、作风漂浮为主要特征的宗旨观念淡薄问题。少数干警宗旨观念淡薄,执法形象不好,存在“老大思想”、“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对报案、告状求助或来访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

三、如何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队伍建设工作思路基层政法机关由于受人员编制小、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合理干警交流相对少等因素的制约,队伍素质和现状难以在短期内迅速改变。因此,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法机关的队伍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从内部挖潜做起,通过转变工作思路,发挥其保障作用。(1)在价值层面由片面注重“管住人”向同时注重“管好人”转变过去基层政法机关在政治工作中,常常是以把队伍管住,不出问题为最终目标。结果往往是把队伍“管死”,造成干警黑守成规,缺乏创造力和创新力,工作一板一眼,缺乏创新和亮点。在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中,要切实转变理念,把培育干警的创新能力、促进和提升干警的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等“管好人”的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理念的转化促进工作的转型。(2)在考核层面由片面注重工作成果向同时注重工作过程转变以往上级政法机关评价和考核基层政法队伍工作开展好坏主要是围绕队伍是否出现问题和队伍建设成果的多少来进行,这种考核方式有其合理的一面,即可以通过量化的指标为考核提供依据;也有其不合理的一面,主要体现为:一是无法真实反映队伍建设工作的好坏,以成果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有“一俊遮百丑”之嫌,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二是这种考核模式是静态、被动的,违背了队伍建设工作鲜明的动态性特征和规律性要求。因此,必须转变这种考核模式,把动态考核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当前即要按照“内容全面、三及时(及时登录、及时通报、及时整改)、真实记载、定期考核、统一管理”五项原则的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政法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并做到:第一,统一建档标准,完善分类建档工作机制。①统一基本建档标准。②区分业务职能建档。③区分部门行业建档。④执法项目归档要如实反映执法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案件的初始受理、办理过程、适用法律、办毕结果、当事人意见反馈等8项内容。⑤部门、干警的基本情况、执法情况、执法过错追究情况、执法考核及结果运用等内容一一记录在案,档随人走。第二,完善评查制度,构建高效有序的评查体系。①是合理确定时间,把握灵活性。②精心组织评查人员,体现专业性。③坚持突出重点,富有针对性。对执法干警所办各类案件实行科室负责人“周审”、分管领导“月查”、审监机构“季评”、政法部门“年通报”。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建立科学合理的纠错机制。①扩大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各单位内部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干警执法办案的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发现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瑕疵,促使干警即时纠正,从源头上确保执法档案的严肃性。②引进外部监督。聘请关心政法工作发展、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普通群众或政法部门离退休干部为监督员,定期邀请他们与执法干警进行交流座谈,对干警的执法行为或现有执法档案进行监督评价,及时反馈监督评价意见,使广大干警能够既在学习中执法,又能在执法中学习。3)在操作层面由片面注重用“好人”向同时注重用“能人”转变基层政法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的能力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着抓落实工作的好坏。因此,在基层政法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中,必须坚持在用“好人”的同时,注重对“能人”的培养。选拔干部时,既要注意体现民意,把群众认可的干部选拔上来,又要坚持“用人之强”和“用人之长”,把群众基本满意,有能力和水平的干部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建设一只高素质的基层政法队伍,应本着凝聚人心增合力、培育人智提素养、整合人力优配置、强化廉政树形象的思路来进行。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抓起:(1)以人为本是基础。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中心,把人摆在第一位把出发点、着眼点、落脚点放在充分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上,最大限度地挖掘人的潜在能力,追求人的全面发展。首先要凝聚人。要引导和影响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要为干警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使他们在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上比学习、比工作、比能力、比水平、比成绩、比贡献,最大限度去实现自已的人生价值。其次要培养人。一是要着眼于政治素质、道德素养的提高。基层政法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经常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提高政治素质的根本。把具备应有的司法良知和高尚品德,作为培养新时期一名合格政法干警的必备条件。二是要从学习入手,切切实实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采取派出去、请进来和从实践中学等方式,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强调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学习,把学习过程变成工作过程,把工作过程变成学习的过程,边办案、边研讨、边学习,从而指导促进工作。(2)班子建设是关键。“火车跑的快,全靠头来带”。只有抓出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基层政法单位班子建设的重点应当是:首先要讲政治。班子成员要不断增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具备应有的政治素养和政治敏锐性。其次要讲学习。只有不断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使自已所学知识真真转化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能力。再次是要讲团结。班子要有凝聚力,如果班子一盘散沙,必然事业难成。团结出力量,团结出人才,团结促发展。四是要倡廉洁、讲奉献。班子成员要坚持带头做到谋事而不谋利,奉献而不索取。在薄利面前慎微,厚礼面前慎贪,宴请面前慎馋,盛情面前慎软,私情面前慎迷。(3)科学管理是保障。科学管理方法是推进基层政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前进的前提和保障。一是进人、用人突出一个“严”字。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严格干警任职资格。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双向选择制度,增强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考勤制度,促使干警爱岗敬业。严格确定干警年度岗位目标,规定奖惩措施,年终严格兑现。严肃执法纪律,坚决实行错案追究。同时推行审务、检务、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二是执法公正重在做到一个“廉”字。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干警廉政档案,注重内外监督,多层构筑廉政堤坝。要时常提醒干警“执法无小情,干警无私情,廉政无小事”。三是各项工作必在坚持一个“实”字。要把夯实工作基础、服务执法一线、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做为自已的工作重心。要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强烈的主人翁精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四是制度建设要体现一个“行”字。严格执行从行政管理、执法流程管理、后勤管理到思想政治、业务学习、队伍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都综合考虑制定出的规章制度,制度不在多贵在管用。要以制度来约束人、管理人、管理物,实行各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大力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全力推进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是打造高素质基层政法队伍的重要一环,这既强化了政法队伍建设,提高了政法干警服务发展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又有效促进了政法工作,营造了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确保了辖区的社会安定稳定。(一)要加强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要在统一制定完善本单位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工作规范,在明确执法各个环节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明确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个人的执法责任。要进一步梳理近几年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剖析典型信访案件,提出改进执法工作意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信访责任追究规定,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二)要加强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考评体系建设。要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全面推行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结果与政法领导干部和干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的措施和办法。(三)要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执法公开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扩大执法公开范围,增加执法工作透明度,更加广泛、扎实地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情况,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岗位,要尽可能多地公开执法工作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对执法公开的原则、内容、公开渠道及相关工作制度作出更加明确的具体规定,大力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进一步规范、理顺、建立对群众控诉、举报、涉法涉诉问题的立项、处理、反馈的工作机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8bafa170b4e767f5acfce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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