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城镇可持续发展项目东溪镇子项目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8-08-14 20:25: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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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小城镇可持续发展项目东溪镇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工程概况

本项位于綦江区东溪镇,项目主要包括4个核心项目:(1A-城镇公交TOD项目(即A1-渝黔高铁赶水东站接G75渝黔高速东溪互通公路工程、A2-东溪古镇客运站、A3-正街接新区路网畅通、A4-环城道路永乐段、A5-G75渝黔高速东溪互通接新区道路工程)、(2B-城镇更新项目(即B1-慢行系统及街角活化)、(3C-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即C1-河道治理、C2-污水管网完善),共计8个子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61419.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0.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3%。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34个月,计划施工时间为 201712月~202010月。

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城镇公交TOD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 中的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二、水利“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城镇更新项目不属于淘汰、限制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项目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19号)、綦江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重庆市綦江区十三五现代山水田园城市建设规划》(2016~2020年)、《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总体规划》(2013-20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綦江县东溪古镇保护规划的批复》(渝府〔2005205号)等相关规定。

3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东溪镇,交通便捷,便于施工人员及材料的转运,故仅需设置少量施工便道;项目租用周边民房解决人员生活问题,不设置集中施工生活营地;施工营地位于各个子项目周边,可依托周边道路可直接进入场地,便于施工人员出入、材料的转运等;施工营地周边分布了敏感目标,施工场地通过对进出车辆采取限速禁鸣,场内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尽量将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表土临时堆场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不再新增临时占地,堆场可满足项目表土堆放量,堆场四周设置编织袋装土拦挡。

项目临时工程的设置均充分考虑了现有用地性质和现状以及施工组织的方便程度,并综合了周边道路运输条件,在利于工程组织和施工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减轻了对环境的破坏,因此,项目的临时工程布置合理。

综上分析,项目选址、选线较合理。

4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功能区划

生态环境

根据《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渝府〔2008133号),綦江区属于江津-綦江低山丘陵水文调蓄生态功能区。

地表水环境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綦江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通知》(綦江府发〔200699号),綦江河、福林河属类水域,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规定,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环境

根据根据渝环发〔200739号、渝环发〔200778号,项目所在地2类声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PM2.5PM10NO2SO2等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綦江河评价断面及福林河评价断面各评价因子Si均小于1,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水质标准的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项目1#3#监测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2#监测点满足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利于项目建设。

5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

为减少施工时地表开挖粉尘、施工机具废气、物料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对环境空气造成的污染,施工单位须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6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43号)、《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及重庆市建委发布的《控制施工工地扬尘七项强制规定》(20094月)等文件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落实施工围挡、洒水抑尘、密闭运输等强制规定执行,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中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车轮清洗等,不外排,对周边区域水环境影响轻微。

施工人员办公用房拟就近租用周边民房,不再新设集中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既有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和处置,对水环境影响小。

评价反馈:

施工过程中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排放。场区周围设置排水沟,将场地废水收集至沉砂池处理后回用做施工用水;

施工中产生的弃渣应及时运至指定的弃渣场,不得沿河道倾倒;

严禁在綦江河、东丁河及福林河内清洗施工机具、容器等。

施工期现场有大量的物料临时堆存,若不采取防护措施,大雨时,在水流冲刷下会进入河道,污染河道,如果加强管理,物料堆放在离河道较远的地方,而且加以苫盖或堆放在堆棚中,及时清理垃圾和弃土,就可以避免这种污染发生,减轻对地表水的影响。

加强对福林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措施,加快该河段施工进度,施工期期间须合理安排好该区域村民饮水问题。

3)噪声

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6月)、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20134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

4)固体废弃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弃方部分用于区域土地整治回填,剩余部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淤泥经干化后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原有植被的保护和景观维护。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在土石方开挖前,应将建设区内的耕植土进行剥离,用作施工后期的绿化覆土。表土剥离后应统一堆置临时堆土场,禁止随意堆放。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降雨时用彩布条自上而下覆盖路堤边坡和路堑边坡,减少降雨对边坡的冲蚀。合理组织土石方回填利用,尽量做到即挖即填。

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土石方作业时应避开雨季进行,雨季来临前应完善施工区内排水系统,基础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天施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如遇连晴高温天气作业,可采取苫盖、围挡、洒水和路面硬化等措施来控制扬尘。

加快施工进度,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道路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做好工程完工后的生态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尽量减少施工影响面积,严禁擅自扩大施工场地,减少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对施工区的高大乔木树种,能避让的尽量避让,能不砍伐的尽量不砍伐,以减少工程建设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如涉及古树的须进行避让并采取保护措施。

表土临时堆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及车辆冲洗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中,施工废水禁止未经处理随意排放.

在施工中要严格控制线外扰动,尽量减少施工对动物生境的破坏以及施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工程产生的固废、废水进行有效处理,严禁施工废水、弃渣、弃土随意倒入附近河道。

施工期应加强承办商和施工人员保护陆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避免随意砍伐林木、毁坏草地、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等对区域陆生动植物有不利。

河道清淤等涉水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通过设置临时围堰、在河道一侧挖设临时排水渠并设置临时过水管涵等措施保障河道水流通畅。对河道清淤等扰动河底的施工区域均设置了临时围堰,所用施工活动均在临时围堰内进行,可避免应扰动河底造成的水质污染。作业区施工用料需通过外购解决,不得在河床采挖。

工程竣工后,对施工临时设施全面拆除,对废弃杂物及时清理,临时占地进行清理,播撒草籽绿化。物种选择应与项目所在区域景观绿化主题和植物种类保持一致,既要达到快速恢复的目的,又要考虑适宜性以及恢复后植被的多样性,为受施工影响的陆生动物回迁提供优良的生境,同时还需防范生态入侵问题。

6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减缓措施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持区域内车辆有序、畅通形势,防止因交通堵塞、车辆怠速而增大汽车尾气污染。

建立完善的汽车尾气监测、监督制度,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机动车辆严禁使用含铅汽油,出租车、公交车辆必须使用CNG等清洁能源,否则不予登记入户,同时,其他社会车辆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做到点、线、面结合,乔、灌、花、草有机搭配,利用植被的吸收吸附作用,降低废气影响。

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2)地表水环境减缓措施

东溪古镇客运站项目废水近期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农户自行清运或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车辆清洁废水主要含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设置隔油沉淀池进行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远期待东溪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覆盖项目所在区域后,项目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东溪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排入綦江河。

3)噪声减缓措施

道路项目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属低噪声路面。沿线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减速带等设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车速,禁止飚车,大力推广CNG 汽车使用,同时,运营期应注意维护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运行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和维护。公路工程中可供选择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有:路线绕避、声屏障、隔声窗、防噪林带、环保搬迁、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等。

客运站禁止客运站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进行宣传活动或招揽顾客;加强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高声喧哗等警示标语;临近居民点一侧(西侧和北侧)设置围墙,起到隔声降噪作用。墙后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居民的影响。评价要求运输车辆行驶到有居民较集中的路段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居民等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减缓措施

项目道路、管网及河道清淤工程营运期自身无固废产生,道路路面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扫和冲洗。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车辆检修作业产生废弃含油抹布(棉纱/手套),设置工程塑料桶进行收集,混入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生化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理,每年至少清掏2次。

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范》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1)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

2)强化有关危险品运输法规的教育和培训。

3)加强区域内危险品运输管理。

4)临福林河、东丁河、綦江河等重要路段设置减速行驶、安全驾驶的警示牌。危险品运输车辆应保持安全运输车距,严禁超车、超速。项目桥梁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其中茅草坝大桥跨越福林河,位于上书村饮水取水口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梁两侧设置30m3的事故池。

5)由于公路运输的危险品主要是石油产品、农药等,因此,若在运输途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时,驾驶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公安、消防或环保)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清除危害。

6)发生危险品运输污染事故时,应采取救援、清理、清洗、监测等应急措施。

7)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控制指挥系统。

8公众协商及拆迁安置

根据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项目影响綦江区东溪镇辖属大榜村、大安村、上书村、盆石村、永乐村和第二居委会社区,共1个镇6个村/社区13个村民小组。永久征用各类土地总面积为350.08亩,影响这6个村/社区13个村民小组,其中农村集体土地340.03亩,影响5个村13个村民小组;国有土地10.05亩,所属范围为第二居委会社区;永久征地共影响2561194人,其中农转非安置390人。临时占地集体土地涉及东溪镇5个村13个小组,需临时占用108.00亩,共影响137575(其中105441人同时受永久征地影响)。拆迁农村居民房屋面积4315.4m2,涉及东溪镇大榜村、上书村、盆石村、永乐村4个村,影响25119人。拆迁一个企业堆煤货场厂房4053平方米,影响14人。项目共实际影响2891332人。影响地面附着物6类。受本项目影响的弱势群体共3742人。

本项目拆迁安置根据自愿原则,主要有货币安置、划地自建和购买统建优惠房等安置方式,具体详见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本项目安置实施机构为綦江区国土资源局和东溪镇政府。

9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现行产业政策,选线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及綦江区东溪镇规划要求,工程的建设有助于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改善出行条件,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有利于东溪镇城镇可持续发展,助推东溪镇开发进程,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落实环保措施以及三同时制度,工程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并为环境所接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eebd4c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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