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正确对待利益得失问题

发布时间:2012-08-05 16:41: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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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看待军人的利益得失问题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如何看待军人的利益得失问题?分析这则案例我们大家共同探讨作为当代新时期军人我们应如何树立正确的利益关系,如何看待我们生活中的得失问题。

首先,明白何为工伤?

案例中这位士兵在与战友扳手腕时肘部受伤,因此他想以此为由申请公残,但是由于该士兵提出的要求不符合评残的标准所以上级领导未批准他的评残申请,这位士兵心理不平衡产生了极端的性质恶劣的想法及行动······

这位士兵之所以要求申请工残,说明他不明白什么是工伤什么是非工伤。那么什么是工伤什么是非工伤呢?工伤并不是说是就是的他是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的。接下来我们深入的了解什么是工伤。

工伤的概念——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属于前置程序。

工伤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041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那么结合实例我们来具体理解什么是工伤什么是非工伤?201258日晚,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正当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一群学生准备过马路时,一辆客车突然失控冲了过来,与前方停在路边的另一辆客车追尾相撞,被撞客车猛力冲向正要过马路的学生。危险瞬间,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女教师张丽莉,奋不顾身去救学生,自己被卷入车轮下,双腿粉碎性骨折,高位截肢。这就是我们的最美女教师——张丽莉。想必大家以对我们的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同志的英雄事迹已有所耳闻,张丽莉的事迹以传遍佳木斯市、黑龙江省、全国各地,她的伤情也牵动着人们的心,人们通过各种方式为这位最美女教师祈祷、祝福。这就是工伤的一个典型的实例。而我们的案例中这位士兵是在私下里与战友扳手腕导致的伤害,并不是在工作中导致的伤残,因此这位士兵属于非工伤。

其次,分析士兵的心理活动正确看待军人生活中的得与失

针对案例内容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位士兵的心理活动,第一,士兵因与战友扳手腕而导致肘部受伤想请求上级批准他的公残申请,从这点就可以看出这位士兵不了解军人评残的标准心理产生假公济私的念想。士兵想凭借这个申请在退伍之时可以从中得到很多优厚的待遇这种想法极为不好,这种思想的存在时部队极大地耻辱,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条,他违反了其中解放军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的要求;这也是一种诚信的缺失,严重影响了良好军风的形成,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军人心中有这样的爱谋私利的想法给部队中其他官兵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第二,这位士兵因屡次遭到上级领导的种种拒绝而心理不平衡产生了极端的报复行为,这完全不符合本人做为一名军人应有的思想道德及健康的心理素质。他的行为表现是不理智的,不道德的,同时也是违法的,违反军纪的,有损军人荣誉的。第三,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我们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而这位士兵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八荣八耻对我们的要求。

那么我们以此为鉴,作为新时代军人,我们应如何看待我们生活中的得与失呢?得与失,是每个军人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近几年来基层官兵谈论较多的话题。这个问题,说到底,就是如何认识军人的奉献问题。一个时期以来,部队出现了许多说法,核心是军人吃亏。我们必需澄清这种模糊认识,树立起正确的革命军人得失观,在奉献中实现军人的价值 六十年前,他搭建了第一张手术台,到今天也没有离开。手中一把刀,游刃肝胆,依然精准,心中一团火,守着誓言,从未熄灭。他是不知疲倦的老马,要把病人一个一个驮过河。”他就是我们的医学泰斗——吴孟超,是他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得失。是他向我们证明了“有失就有得,有舍就有得”的千古佳句。中国医学界,肝脏医学曾长期处于荒芜。上世纪50年代,从同济医学院毕业的吴孟超投入了肝脏外科研究,与同事做出了中国第一个肝脏解剖标本,提出了“五叶四段”肝脏解剖理论。196031日,他成功完成了我国首例肝癌切除手术。半个多世纪的呕心沥血,吴孟超推动了中国肝脏医学的起步与发展。1999年建立的东方肝胆外科医院,每年收治逾万名患者,年均手术量达4000例。肝癌术后五年的生存率,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16%上升到今天的53%。年近90岁,他依然坚守在一线。据统计,吴孟超做了1.4万余例肝脏手术,完成的肝癌切除手术9300多例,成功率达到98.5%20061月,他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吴孟超是医院院长,平时不但忙于院务,还要经常外出主持学术会议。即便如此,他仍坚持在每个星期二的上午看门诊,若是出差错过了,回来还得补上。从医近70载,吴孟超始终认为医德比医术重要,“德”是他挑选弟子的首要标准。吴孟超定下规矩:在确保诊疗效果的前提下,尽量用便宜的药,尽量减少重复检查。作为军人他失去与爱人的花前月下,失去了与家人的团聚,把自己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为我国医学的研究中去,在他的眼里得失二者是可以兼备的,在失去的同时我们也在的到了无形的回报。

然后,学习案例,明确人生目标。

1.认真学习部队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谋私等不良行为。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九项第一款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导致残疾的被认定为因公致残,该士兵的伤势是在私下里与战友活动而导致的残疾因此不属于公伤,而这位士兵提出这样的申请说明他没有牢记军队条例,他的报复行为说明他没有把《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放在眼里,所以我们要时刻牢记军纪的基本内容: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命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执行上级命令和指示;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时刻铭记军纪对每个军人的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严守岗位、履行职责;爱护装备公共财物;保守国家和军事秘密;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尊干爱兵、 维护内部团结;拥政爱民维护群众利益;军容严整、 举止端庄;遵守公共秩序、严守社会公德;缴获归公、不虐待俘虏;认真学习牢记各项规章制度是我们每个军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服从上级命令听指挥是一个军人应有的素质,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就必须遵守纪律,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坚决不容许心中有违反纪律,欺骗国家,谋取私利,触犯法律的念头。

2.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人生观。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的价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二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但是这两方面并不能等同的对待,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尤其是作为一名军人,要把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看作重中之重,如果人人都想着如何向社会索取而不是做出贡献,那么这个社会怎么前行呢?人类文明怎么发展呢?古今中外有识之士,都把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生看做是最光辉的人生,最有价值的人生,我们的先驱雷锋曾说“吃饭是为了活着,可是活着不是为了吃饭,我活着是为了全心全力为人民服务,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风萧萧,江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同样是生命,同样有亲人,他用一次辉煌的陨落,挽回另外一个生命。别去问值还是不值,生命的价值从来不是用交换体现。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睡去,给我们一个温暖的启示。”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彭长城,对孟祥斌这样评价:我们常常无时无刻地追问自己人生的意义,也许意义不在于追问,而在于行动。而孟祥斌用纵身一跃放大了自己生命的价值。

200989日,黑龙江省军区边防某团蒙古族士官邰忠利,为救落水群众壮烈牺牲。他用年仅23岁的生命,谱写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祖国大家庭好、民族团结好、解放军好”的时代壮歌,展示了一名优秀少数民族战士敢于担当、英勇献身的壮烈情怀,体现了当代青年官兵胸怀祖国、心系人民、忠诚勇敢的崇高品质,不愧是用生命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楷模。从雷锋同志到邰忠利我们的革命先驱时时刻刻在警示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如果案例中这个士兵具备他的这种人生价值,那么他还会产生报复心理吗?这是在坐的各位值得深思的问题。

军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军队思想品德教育的首要问题,军人的人生价值在于奉献,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只有人人都作贡献,才能保证社会有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涓涓溪流,就没有汹涌的江河,没有一砖一瓦,就不能构筑成摩天大厦。社会也是如此,只有每个成员都努力为社会添砖加瓦,社会才能有足够的物质财富满足个人的需要。如果人们不讲奉献,都吝惜自己的点点滴滴,那么,社会这条江河就会干涸。另一方面,每个人降生到世间,总是先把前人创造的物质财富作为自己生存的条件。同样道理,他也必须给下一辈人的生存和生活创造出更多的财富。由此可见,人生价值的本质,就在于奉献。奉献,是我们思考人生价值的基本出发点,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和源泉。

3.正确处理利益关系,保持思想道德素质的纯洁性。

昆明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严肃查处、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

●2009年至2011年,黄俊峰(副厅级)利用担任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其分管的多家下属公司进行相关业务采购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1万元。黄俊峰犯受贿罪,在审理中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积极主动退还全部赃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9年至2010年,李晓东在担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永昌湿地生态园工程建设和海埂大坝观景路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工程承包单位所送价值人民币44万余元的大众途威越野车一辆及现金人民币5万元。 李晓东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个人利益的驱使使他们走向不轨之徒,从古至今贪污腐败现象一直是社会的一大问题,古有和珅,今有王守信,在利益面前他们没有抵制金钱的诱惑,他们图一时之快,把自己的性命甚至连累到家人都抛在脑后,误入歧途,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如此,我们军队的发展更是如此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军人的奉献观影响是多方面的,但影响最大的,最核心的莫过于利益的冲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奋斗做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改革开放以来政治教育在一方面引入物质利益机制的同时,同时积极的呼吁军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但这种保护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就像案例中这位士兵的伤势并不在公伤的保护范围之内。由于整个社会风气的腐蚀个人主义等腐朽价值观的影响,我军军人的奉献观存在着严重的威胁,部分官兵在利益的冲击和诱导下,逐渐的淡化了奉献意识,这些现象正逐渐软化我国军队的无私奉献的精神支柱,消弱我军的战斗力。

因此,要通过深入搞好江主席提出的“四个教育”,强化军人无私奉献的精神。这就要求我们要(1)正确的处理贯彻物质利益原则与提倡无私奉献精神的关系,对官兵的正当的物质利益需求要尽量满足,但对少数官兵不合理的个人要求不能一味的迁就。应当明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正确处理革命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在个人利益与革命利益产生冲突时我们要牺牲自己的利益,把个人利益融入国家利益之中,强化我们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要具有“先天下之富而富”的胸怀从而正确对待改革中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强化军队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不容许假公济私,谋求私利的不良作风在军队里滋生蔓延。

最后,综合以上分析内容结合社会实际我们应如何对待利益得失呢?

一、 认清军人价值,确立人生坐标

军人的价值在于奉献,牺牲奉献是军人的传统美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军人牺牲奉献精神的核心,

江泽民主席在谈到青年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时指出:个人的抱负不可能孤立地实现,只有把它同时代和人民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用自己的知识和本领为祖国为人民服务,才能使自身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唯一宗旨,决定了军人的价值观必须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决定了军人必须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决定了军人人生价值的实现必然是一个牺牲奉献的过程。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明确为谁当兵,为谁打仗,为谁牺牲,为谁流血,才能做到真正服务于人民,并得到人民的支持,筑成牢不可破的钢铁长城。

二、坚持辩证思考,平衡得失心态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因此,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本无可厚非,但是,那种只讲索取不讲付出,只讲回报不讲贡献的思想是不对的。有的同志认为来到部队学不了技术、入不了党、挣不了钱,成天站岗执勤,失去的多,得到的少。要消除这种片面认识和失衡心理,需要我们用辩证的观点来看待得失。这就要求我们:

第一、 正确处理个人与整体的关系,着眼全局看利益得失。法国著名思想家蒙田说过:私人利益必须服从公共利益,这是唯一的真理。作为战士,最起码要把自己置于连队整体建设之中,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提无理要求,不做有损集体利益之事。也就是说,军人要有吃亏精神、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舍得自己的利益,直至献出自己的生命

第二、 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的关系,立足发展看利益得失。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是千百年来经过无数事实证明了的道理。从发展的观点来看,眼前的很有可能成为将来的,眼前的也可能转化为将来的,得和失是相互依存的。

第三、 正确处理表象与实质的关系,抓住根本看利益得失。作为军人,根本的得失不在于获得多少荣誉,挣了多少工资,学了什么技术,而在于经过军营的锤炼,我们的目标是否远大、思想是否成熟、观念是否更新、品德是否高尚、作风是否顽强、眼界是否开阔等,因为过硬的政治、思想、道德、纪律、作风和心理等方面的素质,是成就事业的基础。在军营失去的只是有形的表面的东西,得到的是事业成功的基础,是潜在的无形的综合素质

三、主动接受考验,自觉牺牲奉献

能否正确对待利益关系上的得失,是对我们是否具有牺牲奉献精神的具体考验,从我们担负的任务性质和现阶段部队出现的新情况来看,这种考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 经得起名利的考验,视党的事业重于山。首先就要正确看待名利地位。对于名利,邹韬奋同志作过精辟的论述:一个人光溜溜的来到这个世界,最后又光溜溜的离开这个世界,彻底想起来,名利都是身外之物,只有尽一个人的心力,使社会上的人多得到他工作的裨益,是人生最愉快的事情。这段论述也生动地说明了人生的价值并不在于名利地位的高低,而在于为社会做出了多大贡献。雷锋不是官,但他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得到了亿万人民的敬仰和爱戴;焦裕禄也仅仅是一名县级干部,但他心里时刻装着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高尚品格和光辉形象,却永远留在了人民心中。事实证明,搞歪门邪道,投机钻营是行不通的,只有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不图不实之名,不取不义之财,真正在工作中出成绩,在工作中求进步,才能有出路。

第二、 经得起困难和挫折的考验,正确处理小家大家的关系应该顾大局、讲奉献,舍小家、顾大家。我们不能因为家庭有一点小困难就想探亲休假,更不能夸大家庭困难向组织和领导提不合理要求,应该把站立点定得高一些,不能围着个人小家庭打圈圈。一家不圆万家圆,我们舍家别亲,是为了祖国的安全、首长的安全和首都的稳定,这种牺牲奉献是值得的,是光荣的。困难面前见精神,多想想我军的宗旨,多想想肩负的职责,就能自觉摆正小家大家的位置,处理好家庭困难与安心服役的关系。

第三、经得起艰苦环境的考验,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刘少奇同志讲过:年轻人要勇敢地走自己的路,许许多多的革命前辈就是在无数的坎坷中锻炼出来的。这都告诉我们,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经得起人生路上的风风雨雨,才能不被艰难困苦所压倒。而坚忍不拔的意志不是先天就有的,也不是在轻松舒适的环境里培养出来的,而是在艰难困苦中磨练和锻造的。多年来,广大的特战队员顶风雨、斗严寒、战酷暑,自觉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自己的意志,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要我们保持高昂的斗志和旺盛的精力,埋头苦干,艰苦奋斗,就一定能在军营里百炼成钢,建功立业。正如中国那句古话: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通过这则案例我们不仅要看表象还要深入的学习它,以此为戒明得失,正确对待说我们工作生活中的利益得失,从自身做起,再次我号召大家齐心协力,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军人,尽职尽责,本本分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人生难得几回搏,此时不博,更待何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597adc6f1aff00bed51e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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