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宜本草2012年《经销商合同》附件五>>>>
相宜本草公司渠道政策
根据公司的营销战略决策,规范渠道销售行为,推动各渠道生意的健康和良性发展,现发布相宜本草公司渠道管理政策如下:
>>>>>一、为了定义和规范公司下属各销售部门的销售渠道,相宜本草公司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渠道分为:
渠道管理部门
销售一部
覆盖渠道名称
大卖场、超市、连锁便利店、仓储超市、国际个
人护理品店
开发要求≥1000平米
网络营销部
有专属的营销团队;年
B2C(网站)、C2C(网店)、电视营销、目录销售、
标≥100万;C2C:皇冠
会员销售、手机营销
以上百货商场:指定开发
化妆品专卖店、当地个人护理连锁店、百货商场、化妆品专卖店(县级城药店市以上区域):当地排名
前三名
销售三部
二、渠道管理要求及处罚政策:
相宜本草品牌的经销商必须严格履行《经销商合同》所约定的经销商区域和经销渠道实现销售;
销一经销商若进入小于1000平米类型的门店或系统,必须得到相宜公司的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入;销二经销商若进入电视营销、目录销售、会员销售、手机营销渠道,必须得到相宜公司的书面批
准后方可进入;
销三经销商若进入药店渠道,必须得到相宜公司的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入;
在一个建筑物内同时有超市卖场,有百货的化妆品区的大型百货公司,大型购物中心等。销一销
三的覆盖原则:
超市卖场≤1000平米,对于现有已经覆盖的维持现状,并由经销商管理部统一备案。公司将决定是否继续由销一覆盖超市卖场≥1000平米和屈臣氏
对于一级城市,由销一覆盖,同时销三不得进入。对于二级以下城市,销一可以覆盖超市卖场
销三可以覆盖百货化妆品区域(“四倍”不分销)
有争议的特殊个案,无论销一,销二,销三,需事先得到常务副总的批准并报备公司销售管理部
批准后方可进入。
任何相宜本草品牌的经销商均不得将相宜本草品牌的产品从事批发业务(仅指向批发市场进行批
发)或在批发市场进行销售。
经销商若在批发市场或非经相宜公司书面批准的销售区域或渠道(系统或单店)销售相宜产品,将
视为违约行为,即履行《经销商合同》的相关条款
三、随着市场不断的发展,相宜公司会依据市场的现状作出相应的调整,并另将行文告知。
四、渠道分类标准商超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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