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2016-03-22 17:17: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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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李文华

2016223

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09年的“7.5”事件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于20151229日,由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通过学习,我有了以下体会:

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什么时候民族团结搞好了,什么时候社会就安定,经济就发展,各族人民生活就改善。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动新疆历史前进的必然要求。

1.《条例》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至少每5年,州、市(地)至少每3年,县(市、区)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每年年底可获得一次性奖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对于影响民族团结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对于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新疆制定施行该《条例》旨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2.《条例》将民族团结纳入国民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3.应大力吸纳少数民族就业《条例》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创业、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人社部门在招录工作中应协调各用人单位确保录用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公民。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4.鼓励各民族互学语言文字《条例》指出,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文化、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加强濒危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搜集、保护、抢救、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促进特色农牧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族农牧民长期稳定增收,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发展和改革、财政、旅游、民族事务、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的优惠政策,培育民族品牌,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

5.各民族互相尊重风俗习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坚持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各类企业应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散布、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

6.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论《条例》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宾馆、饭店、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和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领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务,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

7.影响民族团结将依法处罚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达标单位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不及时处理、化解本单位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矛盾纠纷,出现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反本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民族地区处处呈现经济繁荣、政治安定、文化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喜人景象。经济实现历史性跨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各族群众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兄弟民族劳动、战斗、生活在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作用。

历史一再证明,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我国人民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一直蓄意挑拨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关系,企图分裂、肢解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脱离社会主义祖国这个大家庭。他们分裂阴谋虽然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反对,不可能得逞,但他们的破坏活动也决不会停止。在当前世界上许多地方民族冲突加剧,民族战乱不断的情况下,我们每个人都要从中华民族的大局出发,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维护我国多民族统一的传统出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坚决同破坏祖国统一的言行作斗争。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由于我国各民族已经形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民族发生分裂,必然引起社会动荡,甚至导致战争发生,这样对国家、对民族、对每个人都会带来损失乃至灾难。相反,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环境安定,各族人民可以安心地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共同发展。民族团结就发展,民族分裂就倒退,这也是我国几千年历史发展所得出的结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c91f9d0b90d6c85ed3ac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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