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地直单位购置更新车辆领导小

发布时间:2019-03-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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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地直单位购置更新车辆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喀署办发[2012]116 【发布部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12.05.25 【实施日期】2012.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地直单位购置更新车辆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116号)

地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直单位(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购置、更新车辆的管理,根据地区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喀财经办字〔20113号)的决定,成立喀什地区地直单位购置、更新车辆领导小组,由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购置、更新车辆事宜,购置、更新车辆经费需要财政安排的提交地区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叶 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黄利东 行署副秘书长王福友 地区纪检委常务副书记 1 / 2





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贺建生 地区国资委主任
员:谢居友 地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郭建升 地区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阿不力米提·吾麦尔 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财政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赵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地区财政局分管控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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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b2a4ef2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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