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6-04 06:43: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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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文件

穗办〔20082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2008112)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和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为主体的广大老同志的独特优势,支持和鼓励他们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不断提高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重任。高度重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特别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指导他们遵守社会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2004年,党中央和国务院相继颁发了8号、16号文,对新世纪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把关心下一代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部分,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指出:“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因此,培养教育好下一代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工程,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展,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老同志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抓紧抓好。

  关工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领导干部参与,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青少年教育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委、政府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助手和参谋。多年以来,我市各级关工委和广大老同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深入调查研究,为解决青少年成长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扎根基层,大力开展“十个一”活动和“老少共建”活动,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各级关工委的工作倾注了广大老干部、老同志的心血,凝聚着老干部、老同志下一代的深切关怀,也反映出老干部、老同志对党的事业的极端负责态度和高风亮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关工委和“五老”队伍在培养教育青少年中的重要地位和独特优势、特殊作用,大力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我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广州贡献力量。

  二、进一步加强关工委组织网络和“五老”队伍建设

  关工委组织网络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是老同志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市关工委组织网络建设已基本形成了市、区、街()、居()委四级组织网络,有的还延伸到了市民居住的大楼大院,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队伍也逐渐增多,但是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地区、有的部门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五老”队伍的发动也不够广泛。为了在全市形成更加健全的关工组织网络,已经建立关工组织的单位与部门,要不断充实领导力量,给予经费保障,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做好巩固的提高工作;还没有成立关工组织的市直局以上单位,在今年上半年前全部建立起来。为了抓好这项基础工作,广州成立市直机关关工委,由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管理,负责指导、推动市直机关所属单位的关心下一代工作。

  广大“五老”队伍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具有政治立场坚定、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深厚、社会影响广泛的鲜明特点,具有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等方面的特殊优势,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党委要做好发动工作,特别是组织、人事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发动更多的老同志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五老”队伍建设的重点在社区。在街、镇党委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的同时,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动员居住在社区的离退休老同志,就地就近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关爱青少年工作。全市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老同志中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关心下一代活动的通知》(粤组通〔200310)要求,把组织老同志开展“十个一”活动,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三、努力营造全社会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关工委《关于加强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的通知》(粤宣通〔200027)的要求,把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列入工作计划。要适时召开有各级关工委和新闻单位参加的宣传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情况,发掘新闻素材,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大力宣传关工委的性质、任务和作用,宣传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先进典型,宣传老同志的感人事迹和无私奉献精神,引起全社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视,吸引更多的老同志参加这项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各级关工委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主动提供宣传的方案和素材、事例等,或组织新闻界的同志采写先进人物事迹,努力宣传好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推广关心下一代工作典型经验,对在关爱青少年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工作成绩显著的关工组织和老同志,要进行表彰,弘扬他们的无私奉献精神。每届党委任期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关工委联合召开一次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交流会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用先进典型的力量推动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继续加强各级关工组织的工作通信,建立健全关心下一代工作通信员队伍。

  四、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支持关工委的工作,把关工委工作作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党委要有一名领导兼任关工委主任或分管关工委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听取一次关工委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关工委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关工委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要把关工委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并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及关工委组织建设、开展活动情况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把组织老干部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发挥作用,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保障服务。各级教育、司法、科技、工、青、妇等职能部门,要与关工委密切配合、能力合作,支持他们在教育培养青少年工作中发挥拾遗补阙、配合补充的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改善关工委办公条件,妥善解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用车、经费以及关工委办公室人员编制等实际问题。要珍惜、爱护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各级关工委常务工作班子成员要适当地给予交通、通信等方面的补贴。市、区、县级市财政要核定关工委工作经费,并纳入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各区、县级市关工委办公室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参照市的做法,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保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顺利开展。涉及调整机构编制事宜,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专题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要抓好关工委工作领导班子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保护关工委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要积极鼓励、动员老同志在自愿基础上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形成领导班子交替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每次领导班子换届时,要统筹考虑动员一些刚退下来的领导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使各级关工委的领导班子得到调整、充实。对关工委一些年龄偏大和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工作的老同志,可改为名誉主任、顾问、名誉委员。参加关工委领导班子工作的老领导和退出关工委工作班子改为名誉主任、顾问的老领导,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下发任职通知和改任通知,改为名誉委员的老同志由同级关工委下发通知。继续坚持有关职能部门各派一名领导兼任市和各区、县级市关工委副主任及街()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同级关工委主任的做法,在班子换届、岗位轮换或调动等人事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补充,以保证关工委工作的正常运行。各级关工委要重视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文件,使老同志能够及时了解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和完善关心下一代工作条例,建立健全适合关工委工作特点的规章制度,使关心下一代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主题词:关心下一代 意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a01f9ea102de2bd960588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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