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30 16:48: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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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一个督查,下面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510日至18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市开展了汛期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开展好此次督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督查的通知》(淮安办〔20xx37),组成5个督查组,对寿县等10个县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田家庵区安成镇等3个乡镇和德邦化工等15家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查组现场提出整改建议。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均能及时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有效推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少数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力度不够。有些单位虽然也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由于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仍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检查中发现田家庵区安成镇防汛应急抢险撤退预案过于简单,责任不明确,存在两份不同预案,且内容重复。潘集区滨河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未在岗,寿县高新砖厂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现场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如寿县高新砖厂现场从业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生产现场电线私拉乱接。凤台县西肥河洼地治理应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名焊工现场作业未佩戴安全帽。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标准化楼房项目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内容不完善、资料保管不完整等。如:大通区林巷村棚户区项目、潘集区滨河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项目和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标准化楼房项目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认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针对此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办字〔20xx1)等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整改消除排查出的问题与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值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以事故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努力营造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民众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救援技能。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xx市汛期安全生产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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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二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汛期和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鹤安委〔20xx49)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政府安委会六个综合督导组对各县区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督导组严格按照鹤安委〔20xx49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督查责任,组长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现场,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工作台帐资料、实地察看、重点抽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从实际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区都能较好地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和省、市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对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带队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积极整改,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实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周密进行安排部署。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辖区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够亲自带队深入企业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也能按照分工对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定期研究本辖区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检查。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都按照市政府安委会有关要求制定了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下发了文件,认真开展"安全3"行动,层层传导压力,明确检查范围、时间安排和职责分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第三季度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了整改。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各县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履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台账。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县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督导过程中还发现一些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浚县:河南环燕轮胎有限公司防汛预案不完善。

淇县:高云线小庄桥头一条农忙路塌方数十米,水泥面板大面积悬空,且没有采取断行和警示措施;西油线多处防撞墙倒塌,标志标线已模糊不清、防撞墩水泥表面脱落。

淇滨区:泰山路(湘江路至闽江路路段)、天赉渠与闽江路交叉口道路积水存在安全隐患。

山城区:部分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使企业隐患排查、人员培训、资金投入存在较大问题。

鹤山区:西部山区道路损坏、桥梁坍塌、民房毁坏,多处滑坡,地质灾害严重。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业壹号城邦项目未制定雨季施工方案,淇水湾商业步行街项目塔吊底部未设置排水设施。

以上问题各督导组已向县区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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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三

近期,县委副书记、县长郭薪等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调度、督导安全生产工作;78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对部分乡镇、主要职能单位和企业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政治敏锐性强。行廊镇、塘村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能及时传达近期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行廊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乡镇和单位领导能坚持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行廊镇组织全体镇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村(社区)主任和村级安全监管员举办了安全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

()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周密。行廊镇、塘村镇、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县安监局制定下发了煤矿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和烟花爆竹企业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召开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会,下发了关于中小学生防溺水的通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湘运集团嘉禾分公司等单位扎实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集中行动迅速。县城管执法局、县安监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燃气"打非"专项行动。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六必查"、严把"四关"、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县交警大队责令运输企业淘汰停运超出服务年限的客运车辆48辆。行廊镇金煌花炮厂按高温停产通知停产到位,塘村煤矿按煤矿分类监管要求停产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重视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未能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未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方案。如县交通运输局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晋屏镇安监站没有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嘉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设立安全监管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没有部署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等工作,对园区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不规范。如龙潭镇安监站安全检查执法文书不规范;县交警大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不真实,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规范、不完善,没有落实隐患整治的时限、责任人;普满、龙潭、石桥、坦坪等乡镇没有上报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袁家镇上报的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既没有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也没有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县交通运输局上报的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没有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县文体广新局上报的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是套用前几年的,存在应付敷衍的现象。三是安监队伍配备不齐。普满乡安监站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胜任安监工作,未能正常开展日常安全检查。

()监管措施不力。一是少数煤矿监管指令执行不到位。如原已责令停产整顿的兴宝岭煤矿在未经批复的情况下组织原煤生产,其中78日早班下井58人、出煤126斗,中班下井80人、井口放置4斗煤;验收达标未正式批准复产的兴隆煤矿在组织生产,其中78日中班下井60人, 1130时左右,井口绞出原煤7斗。二是有关乡镇工作人员和县驻矿安监员监管不到位。如兴宝岭煤矿坦坪镇政府值班人员和县安监局驻矿安监员不在岗。三是部分乡镇和单位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如龙潭镇安监站安全检查未能全覆盖,日常安全检查频率小,有检查无复查。

()管控效果不佳。一是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存在一些盲区,部分单位"两月一行动"没有紧密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所监管行业的实际状况开展,集中行动推进慢。如广发镇非法驾培点的关闭取缔工作,相关部门和乡镇联动不力,行动不迅速,迟迟没有进展。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既无联合执法也无集中行动的动态信息记录,安全隐患依然突出。如普满乡仍然存在流动加油、农用车非法载客、石材厂无证生产、高压线路下方建房等隐患问题;嘉禾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郴汽集团嘉禾分公司驾驶员安全会议制度、出车前安全承诺制度未落实,教育不到位;县运管所驻金田汽车站管理员多次缺岗,未按规定落实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下段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要建立分管领导月调度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情报信息、强化协调配合,做到集中执法行动迅速、打击精准。

()加大宣传,着力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要在主要路口和重要场所张贴"12350"及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公共聚集场所的LED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有关知识及政策,进一步扩大群众"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的知晓率。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制度,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扩大群众"打非治违"的参与度。进一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突出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要求,重点打击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物品、冶金、特种设备、油气管线、电力、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等行业(领域、部位)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坚决做到打在痛处、治住要害。县安委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深入基层、企业抽查,全面了解、及时通报"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在本轮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中,存在监管职能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煤矿分类监管措施的坦坪、龙潭两个乡镇,以及对驻矿安监员监管不到位的县安监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于725日前交县政府督查室;各相关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治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于73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办;各负有监管职能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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