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5 09:18: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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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芷教发〔2014〕18号

各学校、幼儿园、片区责任督学::

现将《2014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

主题词:教育招生△方案通知

2014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确保全县教育持续、稳步、和谐发展,根据怀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怀教通〔2014〕22号)、《怀化市课程改革初中毕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怀教发〔2006〕1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李仕忠

组长:彭清洪

副组长:曾庆斌杨海平曹东方

成员:唐非吴英林田林张楚舒琦

唐光金张志明李忠梅王海蛟周星妤

唐光怀

工作人员:刘德显沈宏根张文松杨细清

丁松军张杰田瑞芹

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各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校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范围

1、小学招生.严格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及学籍管理规定》(芷教字〔2005〕12号)划定的区域范围要求招生:农村小学招收本乡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城区小学按照芷教字〔2005〕12号文件第四条划定的范围招收适龄儿童.荷花池小学招收城镇东西大街以北、氵舞水河以东、县自来水厂至一中教职工宿舍以南、人民医院至岩路街东街五四厂宿舍以西区域内居住的居民子弟;城南小学招收城镇东西大街以南、氵舞水河以东、农场道路(芷江长途车站与乡镇车站间道路)至交通运政所道路以北、飞虎路以西区域内居住的居民子弟;三里坪小学招收农场道路(芷江长途汽车站与乡镇汽车站间)至交通运政所道路以南、氵舞水河以东、七里桥村区域居住的居民子弟;东门口小学招收飞虎路以东、东门口村、曲溪垅村、大垅坪村、窑湾塘村、十万坪村居住的子弟;河西小学招收舞水河以西的芷江镇所辖居民子弟.

2、初中招生.城镇初中:以河为界划定城东、城西两个区域,以《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及学籍管理的规定》(芷教字〔2005〕12号)划定的小学招生范围为界线和依据,芷江二中招收城东荷花池、城南、三里坪三所小学招收范围内的毕业生及东门口小学的毕业生.芷江三中招收荷花池、城南、三里坪三所小学非招收范围内的学生及河西小学的毕业生和五郎溪小学的毕业生.

农村初中:招收本乡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碧涌中学招收碧涌小学、板山学校小学毕业生,罗旧中学招收罗旧小学、艾头坪小学、牛牯坪小学毕业生).

3、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及外来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县城区就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证、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与流入地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流出地学校学籍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社保证明等材料,向教育局基教股提出申请,由教育局基教股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返城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的,严格按照区域招生政策执行.

4、外来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县其它乡镇就读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证和身份证与流入地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流出地学校学籍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学校提出申请,由接受学校报局基教股批准.此类学生按正常要求入学后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的权益.

5、普高与职高招生.芷江一中和芷江和平实验中学面向全县各初中应届毕业生招生.芷江和平实验中学可向外县招生.芷江民族职业中、文武学校专面向县内外招收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基本要求

1、小学:①凡年满六周岁(2008年9月1日以前出生)儿童必须按区域、免试就近进入小学一年级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未满六周岁儿童一律不安排学位.两个年级学生之和不足23人的一律办成复式班.同时,各农村乡镇学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以满足学前教育的需求.②城区小学必须首先保证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无条件入学,学校招生时必须审验招生对象直接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及户口簿等有关证件,核准年龄和户籍所在地(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地址相符;学生父母为无房户,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以经常居住房屋为主).城区各小学招生数必须严格在计划数内(计划数见附件1).③对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学校应遵照对应的招生范围和就近接纳入学的原则接收其随班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初中:①各初中学校在小学毕业生毕业前要摸清底子,在开学初要采取得力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使小学毕业生全部在对应招生范围内就近进入初中学习.②按城区招生规定的招生范围要求,③芷江一中初中部面向全县小学招收110名学生(城区小学90人,农村小学20人).二中从荷花池小学招232人,从城南小学招250人,从三里坪小学招93人、从东门口小学招224人,共计799人.三中从河西小学招302人,从荷花池小学招49人,从城南小学招38人,从三里坪小学招60人,从五郎溪学校招48人,共计497人.二中分校竹坪铺中学从竹坪铺小学招收75人,从城东四所小学(荷花池小学、城南小学、东门口小学、三里坪小学)招收部分自愿到分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招收河西小学毕业生,但从城东四小招生人数不得突破100人;再从农村乡镇招收100名学生,但是每乡镇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乡镇当年小学毕业人数的5%.芷江二中本部和芷江三中不再向农村乡镇招收任何学生.④对三类适龄残疾少年,学校应遵照对应的招生范围就近接纳入学的原则接收其随班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普通高中和职高:①高中招生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三限”政策.凡进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是达到毕业标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必须达到市下达的最低分数线、等级要求:省级示范高中400分以上,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体育至少三个a等,其余为c等以上(含c等);市级示范高中350分以上,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体育至少三个b等以上(含b等),其余为c等以上(含c等);一般普通高中300分以上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五个c等以上(含c等))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标准,否则不予注籍.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借读生.芷江一中面向全县初中招收100名励志生(二中、三中、竹坪铺中学90人,农村中学10人),②职高的专业及要求见各校招生简章.

四、招生计划数

1、小学招生计划数见附表1

2、初中招生计划数见附表2

3、普高与职高:芷江一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22个班1200人(含特长生、励志生、择校生);芷江和平实验中学高一招收应届毕业生6个班300人;职高(芷江职业中专、进修学校、文武学校、芷江师范)招收1380人.

五、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

1、初中毕业生须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时同时填报招生志愿表(附表3).填报普高志愿可从“芷江县第一中学”、“芷江县和平实验中学”二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进行填报,职业高中志愿学生可以在芷江职业中专、芷江进修学校、文武学校、芷江师范四所学校选择志愿填写.《志愿表》由各学校依据本文后附的样表自行印制,并将志愿表上交学校输入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校输机完成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数据及学生志愿表上交局基教股审核、汇总.

2、学生填报志愿应字迹工整,已填报的志愿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学生填报的志愿一经县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登录审核完毕无误并上报市教育局后,不得再做更改.

3、各初中学校和相关教师在组织学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招生政策向学生提供正确信息咨询,不得以虚假和错误信息误导学生.

4、学生志愿由学生本人填写,家长或家长委托的监护人签字同意认可.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干涉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学生家长或家长委托的监护人签字.

5、普高、职高志愿不能相互跨报

六、普通高中录取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相应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的前提下,采取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在作为普通高中招生成绩依据的科目中,以实行等级制的科目的等级为入围条件,再按照实行分数制的科目的成绩总分(含优惠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一)招生录取依据

1、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2、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依据.普通高中按政策性加分后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分别划定录取线.然后由各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划线录取.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成绩依据为: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的等级(等级的分数区间为:80—100分为a等,70—79分为b等,60—69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成绩总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五科满分总和为560分).和平实验学校可根据宣传需要,自行设计招生简章,经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发布.外省市初中毕业生转入我县升高中的,须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证明和父母工作调令(或务工证明)、户口簿等有效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方可参加新生录取.

3、综合素质评价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组织.各初中学校要从道德素养、学习与探究、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四个维度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课改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确定.评价结果由学校输入报考系统逐级上报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备案.其结果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来描述,四个维度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且具备报考一般普通高中资格;四个维度达到c级以上(含c级)且有一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资格;四个维度达到c级以上(含c级)且其中有一个达到a级,方具备报考省级示范高中资格.

4、学生本人志愿.

(二)特长生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考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各考生于5月24日凭身份证到芷江一中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芷江一中

考试内容如下:

音乐:自选一项主项(60分)

视唱、练耳(各20分)(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体育:基础素质(60分):立定跳远,100米.

专项测试(40分):田径、篮球、羽毛球、跆拳道、乒乓球、体育舞蹈等

美术:素描、色彩(各50分)(画具、纸张自备)

传媒:播音主持、编导、影视、表演(形象、身高、普通话)(考试内容详情咨询芷江一中)

(三)边远山区中学实行个别毕业生芷江一中直接录取制度

为了保证边远山区中学品学兼优且家庭较贫困的部分毕业生有一定机会能够升入高中就读,芷江一中按该校毕业生3%的比例直接录取,直接录取的对象为该校未被芷江一中正式录取的毕业生,并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规定名额直接录取,直接录取名额分配如下:大垅学校(1人)、罗岩学校(1人)、碧涌中学(4人)、冷水溪中学(3人)、禾梨坳中学(2人)、洞下场中学(1人)、大树坳中学(3人)、大洪山学校(1人)、上坪学校(2人)、杨公庙学校(2人)、梨溪口中学(2人)、公坪学校(2人)、水宽中学(1人)、罗卜田中学(1人)

七、职中录取

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职中志愿者,职业学校优先录取.芷江职业中专、芷江进修学校、文武学校、芷江师范等职高学校可根据宣传需要,在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基础上,自行设计招生简章,经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发布.

八、招生优惠加分办法

凡符合下列条款的可享受优惠加分,优惠加分计入学生普通高中升学成绩:

(1)我市农村中小学在职在岗教职工直系子女、驻怀部队官兵和人民警察烈士的直系子女加10分,因公负伤的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直系子女加10分,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2)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县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2分(只计最高级别,不累加).

(3)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个人项目获省级(含省全运会)前6名的加10分,获市级(含市全运会)前3名的加5分、获4—6名的加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4)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5分、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5)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共同组织的科技创新大赛,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5分、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优惠加分可计以上五个单项之和,但总分不得超过15分.

加分由学生本人在志愿表上如实填写清楚,并交相关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毕业学校进行初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市直属学校交鹤城区教育局复核)并输入学籍管理系统.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所加分数,并减该生原始总分15分再参与录取,同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八、招生工作纪律及要求

1、招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湘教通〔2005〕34号文件精神和招生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凡不秉公办事,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小学校严格遵守划定的招生范围和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数,如因特殊原因跨区招生的,须向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能招收.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县教育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评优资格,校长年度绩效考核为不称职.在下拨生均公用经费时,以招生计划数下拨生均公用经费,即凡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以计划数为准下拨生均公用经费,不足招生计划数的以实际招生数为准下拨生均公用经费.对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局将其三年公用经费一次拨付给原学校.

3、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办快慢班、尖子班、实验班和重点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必须随机平行分班,初中新生分班可参考小学毕业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衡分班.

4、严格控制班额.城区各中小学新生编班必须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高中班额不超过55人.

5、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纪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或老师到其他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挖取和招收除有关规定可以招生的优质生源以外的生源.各中小学不得收取除物价部门审批可以收取的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凡举报和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的学校,经查实无误,将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规范中职招生行为

①严格入校时间.县内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于5月份开始进入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可与校长、班主任、学生、家长见面宣传.

②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县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招生资格的公、民办学校来我县招生的,根据上级精神,必须先经教育局职能部门审核、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凭“准入证”进入我县初级中学与校长见面,校长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待毕业会考后,代其向学生宣传,绝不允许县外中职招生工作人员与班主任、教师及学生见面.在这次会议之前,有个别中学已接受县外中职学校进校宣传招生,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应立即停止此行为.

③严格招生纪律.各中学在中职招生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六个“严禁”:(一)严禁各中学擅自接洽县外招生学校;(二)严禁各中学向县外招生学校提供初三学生名册和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三)严禁县外招生学校擅自进校张贴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四)严禁县外招生学校以考察为名组织初中学校校长和班主任外出;(五)严禁各中学校长带班主任和学生到县外中职学校进行参观考察;(六)严禁学校、班主任、教师将学生送到县外中职学校.

④严格责任追究.年初,县教育局已将县内中职招生完成情况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学校和班级属利益驱动有组织成大批量的向外县中职学校输送学生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中学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经查证属实,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进行通报、纪律处分,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芷江侗族自治县小学招生计划

2、芷江侗族自治县初中招生计划

3、2014年芷江县中职招生计划分配表

4、2014年芷江县普高、职高招生志愿表

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

2014年芷江县普高、职高招生志愿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f941bcb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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