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抖音代运营服务合同(律师定稿版)
【请根据双方洽谈情况调整具体条款内容】
甲方(买方):【签约主体营业执照全称】
法定代表人:【签约主体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可多个】
乙方(卖方):【签约主体营业执照全称】
法定代表人:【签约主体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可多个】
甲方和乙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为抖音代运营服务合同。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给乙方的抖音号ID为: ,昵称为: 。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账号的任何设置,除此之外,乙方负责甲方该账号的抖音全面运营管理工作。
3.服务内容:
(1)制作和发布适合甲方账号定位和人设的短视频;
(2)配合甲方的广告宣传周期,发布符合甲方广告创意的短视频;
(3)配合甲方创意,共同创作完成宣传短视频;
(4)根据甲方的要求,现场拍摄各类甲方举办的活动现场并制作发布短视频。
以上短视频发布每月不低于20篇,每个工作日至少发布一个。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款项的20%,即 元,大写 元整。
2.本合同履行至第七个月30日前,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款项60%,即 元,大写 元整。
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款项20%,即 元,大写 元整。
4.乙方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乙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十天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如未正确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而影响相关款项的支付,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6.该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格,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开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运营的便利,如网络等。
3.乙方应当尽职尽责做好运营工作,保证有专门的运营团队负责甲方项目,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4.乙方应当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短视频的创作与发布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创意文案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和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待甲方签字定稿后方可进行短视频制作。
6.双方应有专门的对接负责人,甲方为 ,联系电话: ;乙方为 ,联系电话: 。
7.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2.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款项 20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付对方损失。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所涉及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细节,商业伙伴信息营销方案、图片、视频报价等。一切乙方应履行本协议,从甲方获取的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任一方违约,另一方将有权追究责任并索取赔偿。合同到期后,双方仍需遵守本保密条款,否则未违约方有权追责。
第七条 权利侵害的防止
1.乙方保证,交付的全部短视频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指令或政策等或侵犯了第三者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况。
2.如存在上述情况,乙方必须事前通知甲方,并应负责解决由此而产生的侵权纠纷。
3.乙方违反本条第1款的保证,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时,应对由此而引起的纠纷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对该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损失及费用。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且不能免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甲乙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疾病或其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由(以下简称“不可抗力”),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该当事人可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己方义务时,直至该当事人履行该义务止的期间,另一方可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己方义务,而无需对该当事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送达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3.合同送达条款与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终止。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 号: 联系人: 电 话: 住 所: |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 号: 联系人: 电 话: 住 所: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c8292a72d60ddccda38376baf1ffc4fff47e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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