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县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的精神,五华县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认定工作小组对我县陈武炬等原民代教师的身份和工作年限进行了审核(含外县户籍本县任教人员),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的身份、工作年限等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五华县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认定工作小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
受理单位:**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认定工作小组(设在教育局218室)
地址:*******北路345号
电话:******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
自查认定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9084a3c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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