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中国计量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实施办法- 中国计量大学信息

发布时间:2019-04-13 08:53: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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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量大〔201712

关于印发中国计量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中国计量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中国计量大学

2017111

中国计量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实施办法

创新实践活动是培养本科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激发本科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并以创新教育过程提高学生思想品德修养团队协作精神;加强对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的有效管理,做到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各司其职,推进创新实践活动有序、高质量地开展。

二、组织机构

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实行校、院两级分层管理,学校成立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工作小组。

(一)学校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拟定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的相关政策,整体规划和研究部署全校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学院开展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工作小组由各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分管领导、系所负责人等组成,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和所承办赛事的政策制定、整体规划以及具体活动项目的开展、指导和管理。

三、活动类别

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包括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立项、学科竞赛和文体比赛。

(一)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立项

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立项分省级以上、校级和院级三个级别。

1.省级以上创新实践项目包括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的科技创新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校级创新实践项目包括校团委组织的学生科研计划项目、教务处组织的开放实验项目。

3.级创新实践项目包括学院设立的各类创新实践项目。

(二)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包括A类竞赛、B类竞赛和校内竞赛三类。A类竞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和专业申报,从全校性人才培养和一专一赛需要出发,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重要学科竞赛;B类竞赛指A类竞赛以外由国家或省部级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主办,经学校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认定的学科竞赛校内竞赛指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主办,学院承办的各类学校范围内的学科竞赛。

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其定义为:经过浙江省及赛区(范围大于省)选拔后推荐参加的全国、国际范围竞赛称为国家级竞赛;浙江省的竞赛、或者未经浙江省及赛区(范围大于省)选拔推荐就直接参加的全国或国际范围竞赛称为省级竞赛。

学科竞赛须服从和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学校努力构建一专一赛的局面,重点支持每个专业一项合适的竞赛。

(三)文体比赛

主要包括艺术团比赛、省大学生运动会等定期举行的省级以上比赛。

(四)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可根据创新实践活动的发展情况对活动分类进行调整。

四、职责分工

学校根据创新实践活动的学科相关性指定学院为创新实践项目立项和A类学科竞赛的责任部门,文体比赛由校团委或体育军事部负责;对于综合性较强或涉及多个学科的创新实践活动,责任部门另定。

(一)A类竞赛的责任部门为对应校级选拔性竞赛及集训工作的责任部门,校内竞赛和B类竞赛的责任部门根据学科相关性由各学院承担。

(二)创新实践项目立项的责任部门负责项目的管理,包括立项(推荐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总结汇报、学分认定、成果展示等。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终止或提出整改意见,并告知学生所在学院。

(三)教务处负责成立各项A类竞赛的组织委员会和专家组。

(四)竞赛责任部门协助教务处成立各项A类竞赛的组织委员会和专家组,负责指导教师队伍组建、赛事研究、配套课程申报、学生选拔和培训、组织参赛、总结汇报、学分认定、成果展示等竞赛组织管理工作。

(五)学院配合责任部门管理好参赛项目和学生,为学生推荐指导教师,确保实验场所尽可能对学生开放,督促项目和竞赛开展。

五、经费管理

(一)创新实践项目立项

1.省级以上创新实践项目由立项部门给予经费支持,学校及校内依托单位根据相应规定给予配套经费。

2.校级创新实践项目由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专项经费给予支持。

3.省级以上和校级项目立项后学校拨付50%经费,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剩余50%经费。经费拨入学生所在学院,实行专款专用。对于没有按计划开展研究的项目,学校在下次拨付的学院经费中扣回已拨付的相应经费。

4.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核算及奖励办法》执行所获业绩点计入基本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

5.级创新实践项目的经费支持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二)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的经费管理总体上实行以奖代拨,鼓励多方面筹措经费,争取企事业单位的赞助经费,提供赞助的企事业单位经学校同意可获得冠名权。

1.参赛经费

1)参加A类竞赛的经费原则上由学校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承担,其中报名费、集中竞赛期间的差旅费由学校在财务规定范围内全额承担;竞赛期间所需的实际消耗材料及器件费在学科竞赛年度预算内由学校承担不超过70%,学生所在学院承担不低于30%超出年度预算部分由学生所在学院承担。

2)参加B类竞赛和校级竞赛的经费由学生及其所在学院承担。

2.奖励经费

A类和B类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指导教师和责任部门,除获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外,学校将给予奖励。

1)竞赛责任部门奖励

组织参加A类竞赛并获奖的责任部门,奖励标准如下:

获奖等级

奖励额度(元)

国家特等奖

25000

国家一等奖

15000

国家二等奖

10000

国家三等奖

5000

省级特等奖

5000

省级一等奖

2500

省级二等奖

1500

省级三等奖

750

组织参加B类竞赛并获奖的责任部门,奖励标准为:

类竞赛:一等奖750/项,二等奖500/项,三等奖250/项;类竞赛:一等奖250/项,其它奖项不予奖励。

校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参赛受益程度、参赛规模和赛事获奖比例设定等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项竞赛的具体奖励额度。

学校对学科竞赛、艺术团比赛的组织过程核拨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A类竞赛为300个基本当量学时/项,B类竞赛为100基本当量学时/项,根据培训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竞赛特点、集训规模、学生受益程度,分别乘以01的不等系数。

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竞赛成果,按照最高奖励额度执行,不再重复累加。

此奖励由责任部门负责分配,纳入学校二级管理经费划拨渠道。

2)指导教师奖励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如下:

获奖等级

A类业绩点

B类业绩点

国家特等奖

10

1.8

国家一等奖

7

1.2

国家二等奖

4

0.8

国家三等奖

2.5

0.5

省级特等奖

2.5

0.5

省级一等奖

2

0.5

省级二等奖

0.8

0.3

省级三等奖

0.5

0.2

学科竞赛中指导教师的组织、指导工作报酬由各学院承担,学院应根据学院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该工作量纳入年度教师岗位考核。

教师指导A类学生社团给予奖励30-60当量学时/年,指导B类学生社团奖励20-40当量学时/年,但社团指导工作总量不超过1000当量学时/年。

在指导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的指导教师,其成果列入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等的重要支撑材料

3)学生奖励

学生在各类创新实践活动中的获奖等成果,除列入学生奖学金评定依据外,学校给予现金奖励或补贴。

学生参加A类竞赛并获奖,奖励标准如下:

获奖等级

团体赛奖励额度

(元/项)

个人赛奖励额度

(元/项)

国家特等奖

10000

5000

国家一等奖

5000

2500

国家二等奖

3000

1500

国家三等奖

1500

750

国家鼓励奖

600

300

省级特等奖

3000

1500

省级一等奖

1500

750

省级二等奖

1000

500

省级三等奖

600

300

注:团体赛为2个以上队员共同完成的竞赛,个人赛为单个队员完成的竞赛;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竞赛成果,按照最高奖励额度执行,不再重复累加。

4文体比赛中的各类获奖,参照A类竞赛标准的70%执行。

5A-类学科竞赛的各类奖励,按照A类学科竞赛的50%执行。

六、相关措施

(一)学分认定。学校支持各类获奖成果的学分认定,具体按照《中国计量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活动学分认定细则》执行。

(二)选修课程开设。责任部门可根据实践需要申请开设相关的选修课程,经教务处系统规划,纳入全校公共选修课进行管理,为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提供知识支持。

(三)专业实践体系建设。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系统规划本学院学生的专业实践活动,结合学生的不同年级、知识水平和能力,构建包含各层次的专业实践活动体系。

(四)实践场地保障。各学院、专业要根据竞赛实际需要,结合实验室情况建立竞赛训练基地。校内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应尽可能对学生实践创新活动免费开放,具体由实验室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落实。

(五)校园创新氛围营造。责任部门要积极举办专题报告、研讨会、学术交流、成果展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新实践活动氛围。

七、对学校有重要影响的创新实践活动的经费支持及奖励政策另行研究。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计量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实施办法》(量院〔201379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一专一赛竞赛清单

2.中国计量大学A类学科竞赛清单

3.中国计量大学B类学科竞赛清单

中国计量大学办公室 2017111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2dbb74a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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