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试人员须知

发布时间:2013-04-07 13:48:5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须知

一、凡参加测试人员凭身份证(身份证丢失须带户籍证明原件)于讲课前1小时30分钟到测试点参加测试。

二、测试地点在长治市长城宾馆(市西大街21),测试时间为2013419—422日。具体测试时间参见附件3

三、参试人员面对评委进行讲课,并在讲课结束后进行简短自我评价(讲课和自我评价为15分钟),讲课和自我评价结束后进行口头答辩(时间为5分钟)。每人测试时间共20分钟。

四、参试人员按测试时间安排表规定时间提前1小时3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到测试地点报到并抽定课题,然后在备课室独立完成备课,写出教案。过时不到者按放弃对待。

五、讲课内容范围为:幼儿为幼儿班全部课程内容,小学为四至五年级课程内容,初中为二至三年级课程内容,高中为一至二年级课程内容,中职为本学段全部课程内容。

六、参加高中、初中、小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讲课教材版本见附件1,参加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讲课时使用现行教材。所有参试人员教材自备。

七、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务必于418日上午到长治市长城宾馆大厅提交本人申报学科的全部教材。过时不到者按放弃对待。

八、参试人员要严格按照测试工作流程图(见附件2)规定程序进行。

九、参试人员测试结束后留下本人讲课教案方可离开测试教室,不得在测试区逗留、喧哗。

十、参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如冒名顶替、交假教案等),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不得贿赂评委和工作人员,违者取消其教师资格的认定。

咨询电话:035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c00e9385a8102d276a22f74.html

《1参试人员须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