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的仪容仪表要求细则

发布时间:2012-10-15 15:24: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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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仪容仪表要求细则

一、仪容仪表含义:

      仪容主要是指人的容貌,仪表即指人的外表,它包括容貌、姿态、服饰、风度、个人卫生等。一个人的仪表不但可以体现其文化修养,也可以反映其审美情趣。中、小学生的仪容仪表在追求美的同时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达到仪表美与心灵美的高度统一。

    二、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整洁、大方、得体,符合中、小学生身份。

   三、仪容仪表细则:

    (一)发型(附图)

     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整洁、自然、长短适中,反映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1、男生发型:不留长发,不留超短发,不理碎发,不剃光头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则将剃光头视为对仪容仪表整顿的破坏,剃光头者要待头发长到平头标准方可入校上课);不烫发、不染发;做到前拉直不扫眉、不留斜发,旁不遮耳,后不过发迹;不喷啫喱水等。

2、女生发型: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刘海不过眉、不斜发;侧面鬓角不过腮。不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不留披肩发,头发过衣领必须束发。

(二)饰物

     1、不涂脂,不抹粉,不纹眉,不描眼,不抹口红。

     2、不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金属铭牌等任何饰物和护身符、十字架、开光佛等宗教饰物。

     3、不纹身或使用文身贴纸,不刻字。不留长指甲,不涂染装饰指甲。

     4、不携带手机、MP3MP4等通讯工具、电玩进入校园。

  (三)服装

     1、校服拉锁拉至明珠校徽标志高度,里面衣服领口不得过低,不在校服和各种校卡上乱写乱画和乱贴、塞其它饰物。

    2. 校裤裤脚只能量体裁短,不能改小,凡经发现改小校裤一律警告,警告无效者一律没收、由学生重新购买。

(四)修养

     1、不吸烟、不酗酒。

    2、讲文明、懂礼貌。不说粗口话,不打架。

 四.与中小学生仪容仪表、个人修养标准不符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凡与上述仪容仪表细则要求中任何一项要求不相符的仪容仪表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班主任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3.学生家长对学生仪容仪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配合学校对子女不合格的仪容仪表承担处理责任。 4、值日教师、值日学生每天对进出校或进班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检查、记录,并将相关情况交德育处。

     5.对于发型、服装不合格的同学,给予所在班级按每人次扣分5分处罚,纳入班主任考核。对每次检查班级发型出现3人(含3人)以上不合格的班级,取消当周文明班级评比资格。

     6.化妆、佩戴首饰和宗教、迷信饰品,涂指甲、留长指甲的同学,要在检查时立即去妆,剪掉多余指甲,没收饰物,给予所在班级按每人次扣分2分处罚。

     7.发型、服饰不合格,勒令回家整改合格后方能入校学习,一学期累计两次检查不合格者,除上述处分外,家长必须到学校协助处理、签下保证书,同时,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屡教不改、达三次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8.在仪容仪表检查和处理过程中拒不认错,顶撞检查人员的,将数错并罚,从重处理。

      9.在仪容仪表问题上有特殊情况的同学(特殊疾病、伤疤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家长证明、班主任同意、德育处审核可给予相应照顾。

10. 在校园内或周边吸烟,扣个人德育综合考评分20分、班级考评分10分。通知家长来校协助处理、记小过一次、停课一周,重犯予以劝退;

11.在校园内说粗口,公开检讨,扣个班级考评分2分。

12. 在校园内或周边打架,处以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停课一周以上;重犯一律勒令退学并不退任何费用。

本细则自201291日起执行。希望同学们能树立远大的理想和人生目标,努力培养自己高层次的审美情趣,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拒绝庸俗和低级趣味,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到健康成长上来,为成为真正优秀的明珠人而不懈努力!

------------每位学生必须签名,交家长签名、填写好电话号码后,交回班主任交学生处保管!------------

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学生签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b8ba6ed81c758f5f61f6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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